大廈維修承辦商沒有履行合約, 業主應該取什麼對策

2010-07-11 9:29 am
如果大廈維修承辦商沒有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已簽定的合約
(包括拒絕執行部份工程, 偷工減料, 施工與標書上所寫不乎合),
業主立案法團或業主應該取什麼對策 ?
Thanks a lot !

回答 (2)

2010-07-13 8:57 pm
✔ 最佳答案
一般合約會寫明有關工程用料及施工方法,如果由顧問公司或認可人仕(即AP)製訂的標書,條款內應有雙方的責任, 另外有工程延期需得法團同意, 否則依據合約罰款, 當時條文會寫明如何計算工程日子。

一般單幢樓宇會是90日, 不計算下雨, 公眾假期。如果簽合約前顧問公司有要求承建商存放踢炮金, 就會對法團有保障。到時萬一承建商資金不足走人,就可殺踢炮金。

依你的情況首先如果有顧問公司, 應由顧問公司出信要求承建商與法團商討如何處理過期工程。而顧問公司有責任監督全個工程, 跟據工程進度去審批糧款。最好, 是法團要求承建商於每一項工程施工前、中及後的照片,方便業主查閱及公開於地下大堂通告板上, 一般承建商會照做, 因為數碼相燒落DVD很方便。

凡是拒絕執行部份工程, 偷工減料, 施工與標書上所寫不乎合, 牽涉法律訴訟就要有証明以便舉證, 如果是誹謗的話, 承建商向你個人提出訴訟就大件事。

記住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 業主的責任由法團行使,即個別業主提出什麼事都由法團藉管理委員會決議才有效。


工程的監督及審批由顧問公司負責
如何處理法律問題由管理委員會負責, 最好是召開業主特別大會, 到時邀請顧問公司, 承建商, 區議員, 民政處等等。由所有業主處理。
2010-07-11 11:43 pm
維修工程是按工程進度收錢,承建商提交完工進度表,經顧問及法團代表確認後才付款,工程商不對辦,不付款就可以了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22: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11000051KK0012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