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上年申請了破產,但被查出仲有一個和他媽媽聯名的外汇投資户口.那個户口是他媽媽在好幾年前開的,後來她身體不好,怕行動不便不能打理就加我老公的名上去,好好采,她老人家在這幾年身體不至於行吴到,所以一直都由她自己打理,所有的簽名都是她自己,我老公没有操作過,因此都冇件事.如果不是申請破產都不記得有這件事了.
這些錢全是她老人家省吃儉用得回來的,真是有血有泪.我老公一分錢都没有投資入去.現在因為兒子的過失,眼白白冇了五萬多元,個心總不是滋味,因此她每過兩天就打電話來問有冇方法可以拿回投資了的資金.
我們也問過破產官有什麼办法,我們也應破產官的要求寄去相關的材料,但不是換破產官就是說銀行寄錯資料,再問就是叫我們不要再打電話過來,等他查好就會給電話我,如是者就等了約一年多,今天再打電話去問,回答依然是銀行寄錯文件還在等它寄文件,我們依然是要等,
現在搞到都不敢回他媽媽家了.
請問有冇人可以教下我們應該怎樣做才可以拿回被凍資金呢,那些可是老人家的救命錢.
再請問那個破產官是否不作為,我可以投訴他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