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後,想取回被凍結的聯名户口的資金

2010-07-09 8:39 pm
我老公在上年申請了破產,但被查出仲有一個和他媽媽聯名的外汇投資户口.那個户口是他媽媽在好幾年前開的,後來她身體不好,怕行動不便不能打理就加我老公的名上去,好好采,她老人家在這幾年身體不至於行吴到,所以一直都由她自己打理,所有的簽名都是她自己,我老公没有操作過,因此都冇件事.如果不是申請破產都不記得有這件事了.
這些錢全是她老人家省吃儉用得回來的,真是有血有泪.我老公一分錢都没有投資入去.現在因為兒子的過失,眼白白冇了五萬多元,個心總不是滋味,因此她每過兩天就打電話來問有冇方法可以拿回投資了的資金.
我們也問過破產官有什麼办法,我們也應破產官的要求寄去相關的材料,但不是換破產官就是說銀行寄錯資料,再問就是叫我們不要再打電話過來,等他查好就會給電話我,如是者就等了約一年多,今天再打電話去問,回答依然是銀行寄錯文件還在等它寄文件,我們依然是要等,
現在搞到都不敢回他媽媽家了.
請問有冇人可以教下我們應該怎樣做才可以拿回被凍資金呢,那些可是老人家的救命錢.
再請問那個破產官是否不作為,我可以投訴他嗎?
謝謝

回答 (1)

2010-07-10 7:15 pm
✔ 最佳答案
chenshujing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請問有冇人可以教下我們應該怎樣做才可以拿回被凍資金呢,那些可是老人家的救命錢?

答:對於樓主遇上的這個問題,抱歉要給你一個殘酷的答案!
就是能順利取回已被破產管理署充公的聯名戶口內,全部資金的機會非常低!雖然這聯名戶口內的所有資產都不屬破產者所有!

按署方的一貫做法,凡申請破產時申請人名下的所有銀行戶口和資產都會被凍結!聯名戶口當然包括在內,就算申請人在遞表前,先行取消這個賬戶或將資金轉回給真正持有人,都一樣無用!
因為署方會將這個行為視為是非法轉移資產的動作!到時會追究這筆於申請破產前才移送的款項!

署方通常不會輕易接受聯名戶口內的存款全非破產者所有的這個說法!
主因當然是避免破產者輕易借助這個方法去將資產轉移,並為保障債權人有取回債務的機會!
假設款項確不屬破產者所有,那惟有盡量提供原有擁有人持有的證明!如果署方仍不相信則祇有訴諸法律途徑去解決!
但問題是款項的數目是否值得花費法律費用去解決呢?而且真要打官司時,法庭都傾向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而相信署方的說法!故能以法律程序去取回款項的機會亦非太高!

署方的做法是會要求充公這聯名戶口內的一半存款,剩餘的會退回另一戶口持有人!


再請問那個破產官是否不作為,我可以投訴他嗎?

答:祇要樓主認為有足夠理據和需要,當然可以向署方作出投訴!
但個人建議樓主在作出投訴前,千萬要考慮清楚!

因為按樓主提及的情況去分析,那位破產管理主任一直向你表示問題在跟進中,故此要投訴對方不處理恐怕並不容易!
到時他可以向署方解釋公務繁忙,銀行或你們提供的資料不全等,去將延誤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老實說真要去證明他失職並不容易,加上政府部門官官相衛的文化,投訴是否最佳選擇或有用?請自行決定!

更重要一點就是破產者在未來幾年仍要跟這人交手,萬一因投訴惹怒對方或許並不是明智的決定!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15: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09000051KK0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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