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香港人..我男友是大陸人...我們也想在十一月在港結婚...但因為他工事很忙和太遠..所以十一月才會來香港一個月和我結婚...之後我便會和他回內地長住...所以想請問:
1)他不在港...那我可否自己先去排期...可上網登記預約嗎?...要帶既試件和我要帶佢既什麼証件...同係咪有張"擬結婚通知書"..裡面要有咩內容...還要戶口本嗎?...他的証件可否全部是傳真件
2)注冊處是否要排期好耐的..會否有些區會快d..如果等不耐我想等佢過到黎先一齊去登記注冊
3)如果我們在港結婚..那我會長期在內地居住..那我在內地可有身份証嗎?..如不幸離婚...那分身家及贍養費是依據香港法律還是依當地婚姻法?
4)最後如我們不在港結婚而在內地...那我又要帶些什麼做些什麼...如不幸離婚...那又是依據香港法律還是依當地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