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面所述。你的情況會收兩個費用(以成人來計算)=10(超過20分鐘以成人來說)+(超過150分鐘 ,當時最高額之單程車費作為附加費,eg51元)
=61元
但可以把成本減至最低,例如觀塘入閘後,在150分鐘內出閘於藍田或牛頭角,再入翻閘,只會收你4元或以下。
60分鐘x10小時=600分鐘=150分鐘x4
所以最少成本係=16元或20元以每程四元來說。
另外,基本上重犯不會收更多罸款logically.如果成人用特惠收500元己不得了再加米不得了?仲有以下內容都冇講及,應該冇。
1.6遺失車票之附加費:
如乘客乘車期間遺失車票而有合理解釋,
並即時向鐵公司職員報失,鐵公司可酌情收取相等於當時
最高額之成人單程車費作為附加費。
1.7 停留超過限定時間之費用:
任何人(殘疾人士或長除外)進入
巿區車站(羅湖站及落馬洲站除外)超過20分鐘後,並於同一
車站透過出閘機離開,須繳交費用如下:
(a) 任何並非小童、學生、殘疾人士或長的人須繳交$10;
(b) 小童或學生則須繳交$5。
任何人透過入閘機進入羅湖站或落馬洲站超過20分鐘後,並
於同一車站離開,須繳交以該車站而計算之最低額之單程車
費。
1.8 乘車超過限定時間之附加費:
所有乘客進入已付車費區域後,
須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速登上第一班到站的列車前往目的
地,並須在入閘後150分鐘內完成車程,透過出閘機離開已付
車費區域。乘客在沒有合法授權或合理解釋下,未能於150分
鐘內離開已付車費區域,可被徵收相等於當時最高額之單程車
費作為附加費。
note:search by key words"車票發出條件".
參考資料
http://www.mtr.com.hk/chi/legal/images/mtr_issue_ticke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