攞唔到出世紙????

2010-07-08 9:18 am
我有個朋友仲未同佢前夫搞掂D離婚手續,但佢前夫已經同佢分居左兩年幾,但一直都搵唔到佢.
但佢現在同佢男朋友生左個BB.之後去到生死註冊署幫BB令出世紙,但註冊署的主任講我個朋友因未完成離婚手續.所以要幫bb令出世紙一定要做dna測試証明BB係佢而家既男朋友或搵返佢前夫做聲明.
咁我朋友就話唔加爸爸名得唔得,果主任就話唔得,因為佢係醫院已經報左佢男朋友係BB爸爸.
更新1:

但因為佢地經濟有問題而做唔到DNA測試.綜緩又令唔到,咁係唔係令唔到出世紙呀????

回答 (1)

2010-07-08 11:20 pm
✔ 最佳答案
她應該按步就班去處理這件事:
第一,由於她丈夫 (不可以稱為前夫) 已失蹤兩年多,夫妻沒有同居超過兩年,已有足夠條件單方面辦理離婚事宜,可以自行先到律師樓單方面辦理離婚手續。
第二: 離婚手續期間帶 BB 及男友驗 DNA。
第三:離婚事務完成,DNA 檢驗也完成,手續清楚,這個時候,她可考慮是否跟男友註冊結婚,或不結婚而祇替 BB 補領男友是父親的出世紙,但必需要男友同意。
如果不依從手續一步一步辦事,就變成一份糊塗帳,四者關係會顯得很複雜!

2010-07-09 10:42:46 補充:
經濟問題試找社會福利處商量,而離婚手續並不一定要找律師,可自行到婚姻註冊處查詢辦理手續,這樣可省下一筆律師費。
祇要是事實,任何時間都可以補領BB 的出世紙,此事也可試找社會福利處求助!
BB 爸爸祇懂求偶享樂,沒有為親生兒子做過任何經濟支持嗎?也沒有想過 BB 的將來嗎? 如果是這樣,實在可恥!

收錄日期: 2021-04-30 18:44: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08000051KK0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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