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累犯的刑責

2010-07-07 9:58 pm
本人97年 2月勒戒出來~ 97年底前 有被總局突擊驗尿 所以驗到兩次 錢都罰好了


九八年五月在朋友家 被警察帶走 因為人家要去抓我朋友 剛好我在場 當時沒收到毒品只有吸食器 <第一次>

同年八月初某天臨時 總局三個來我家 說要帶我去驗尿 就帶走了 <第二次>

月底因為知道最近有風聲有動作 想去朋友家 跟他說一下 剛好 海巡已經大搜索
又帶去驗尿 <第三次>

第一第二各判四個月 合併= 半年 於前年底開始繳納到三月 第三條又來了判三個月 又合併=八個月

那三次 我都是尿尿驗出有毒 沒東西被搜到



我的驗尿很奇怪 一開始是分局 後來又變成派出所 然後總局 又派出所
人家說 不是管區才有權限 我是人人有權限 看到就順便帶去的

第一年光五月就驗三次 六月兩次七月一次八月一次 10月一次 98年一月一次
<從此時開始由派出所驗尿時 才正常三個月一次>
而總局是偵二隊的帶我驗尿

我真的不會跟警察博感情 我朋友它們都管區會說何時要驗 會先通知
不然就是可以坦白說不會過 過兩天再來 都ok 偏偏我們那邊的就.......

還問說 坦白說 有用嗎? 我以為要給機會 但才不是這樣 就開始*** 態度就好像阿巴一樣


有犯人不去抓 兇我們這樣吃藥的是什麼...對待像下等人一樣~ 現在對他們真的絕對不能客氣 又不是沒被打過 或是用槍頂著頭過~
說要好好配合簡單辦理 是問到是我自己都不會說 還由他們提示~ 哀~




繼續.........
今年三月 因為多了後面兩個月 我分期打不開 半年183000~我先繳兩萬三 後面四萬分四期共18萬三 在多她就不給我分期她說四期很多了

所以我第三期 逾繳 警察沒幾天就來了 剛好那天禮拜六 因為 逾繳 警察沒幾天就來了 剛好那天禮拜六 我錢也到位 警察也到了

這樣她先帶我去尿尿 <第四次>

四月中 晚上去買消夜 遇到管區 她說有我的尿單 ㄆ <第五次>

而隔了四天的中午 跟朋友騎車在街上 被警察攔下 說要帶我們去尿尿 我說 我錢些天才去派出所尿 她說那是那邊 但是電腦顯示我是沒有 我不去 她硬叫人來 這樣我又尿了 <第六次>

前兩天 去書記官那邊把20多萬都繳清 書記官說 我後面還有 我乾脆去關一關 我罰錢沒用~ 她不想再給我分期<意思是說 第四五六次 要建議直接判>
這兩天陸續收到 兩張 單子 一張是第四條 一張是第五第六條~


想問的就是 一罪一罰 那應該是各別判刑 那會不會像單子一樣
第四條假如判四個月 第五六條也是四個月四個月

那 第四條我就可以易科罰金 那第五六條 她會否合併 倘若合併 超過半年 我不就等於 要進去關 她會否合併 倘若合併 超過半年 我不就等於 要進去關??

半年以上不得易科 對吧~

不過我認為每條都會判個半年吧 這樣結果會不會
<六個月+六個月>這邊先合併一次大概變九個月或十個月 然後再去合併那個六個月 總刑期變成一年兩個月左右


那這樣我不就等於無法易科罰金了
她不合併 單次來算我是可以免入獄 但一合併我就沒解了對吧?

他在合併我第三次的三個月時 有覆條文 因為我已經是半年得以易科 而後面追加的兩個月 有覆條文 因為我已經是半年得以一顆 而後面追加的兩個月 雖然已超過半年 為不得易科罰金的標準 但這樣的狀況 是現 雖然已超過半年 為不得易科罰金的標準 但這樣的狀況 釋憲說是可以的

我怕合一合 就不能罰金是不是就要關了?


可否幫我解答 讓我有個準備~




整理一下


97年勒戒出來 同年底前 有兩次 都易科罰金

98年 5 月一次 八月兩次 <判四個月+四個月+三個月 合併八個月 且易科罰金已繳納>



98年 10月一次
99年 三月底 一次 四月初一次

這尚未判

所以想請大大 告訴我這樣的刑期會多少?
現在戒治還會再送我去嗎?


感謝各位好心的人
更新1:

我用的是安非他命二級

回答 (3)

2010-07-10 11:57 pm
✔ 最佳答案
這位先生~您的重點應該是要去""戒毒""吧!

你講了那麼多,也被驗了那麼多的尿,你也還是繼續再吸毒啊!每次驗尿,每次都有毒品反應!

這樣的狀況有兩種可能,一個是你根本不想要戒,所以被抓也不怕,自己還是照吸不誤!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應該要奉勸你的家人直接讓你進去關,不要再幫你繳納罰金了,因為你不會去克制自己吸毒的衝動,只能靠法律的制裁與約束的力量,在你被關的這段期間,你起碼不會去使用到毒品!

另一種狀況你有想要戒,只是自己停不了(在你的問題中是看不出你有這種心態)!若你真的有心想要戒毒,那你首先要離開有藥頭.有藥友的環境,比如說找ㄧ間戒毒成功率較高的戒毒中心,然後由專門的人員從旁支持與協助你度過戒毒的種種難關!我個人是推薦這間戒毒中心://www.narconon.org.tw/

如果你的刑期總和起來是超過一年以上,基本上就不能繳納易科罰金,而是要進去戒治!就看你的法官怎麼判囉!

由於你吸毒的行為,從沒改變,而這個行為一直觸犯法律規範,所以你只能任人宰割與任人處置.若你真的不想要當別人手下的棋子,你就應該先修正自己犯法的言行,當你不吸毒了,誰能奈何得了你呢?
2014-11-09 11:16 a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qaz331.pixnet.net/blog
2010-07-11 11:59 am
你不會戒治因為你是5年內在犯的並不是5年後再犯的~假初~而你問的問題我的回答如下~~你可以自己要求法官不要合併一條一條判這樣你就可以易科罰金~~若是被合併你就上訴你要一條一條判~~但是你被驗到那麼多次後面還有4條是嗎??若是這樣話你還是會有1~2條躲不過因為真的太多次了~~而你被騙了你知道嗎??
因為你不是現行犯他們是不能要你驗尿的你可以堅持且拒絕驗尿看警察他們要用什麼理由辦你(辦不過的)你既然以尿過你就可以詪警察說要你尿可以阿把你送法院若是法官叫你尿你就尿!警察絕對拿你沒辦法一定會放你走的你不是現行犯警察就是沒辦法對你怎樣!他們都馬用唬人的騙不懂得人這樣他們又可以詪你賭看看賭贏了他就有業績了!你明知尿一定不會過你還尿~~(你很白餒)你要我怎麼說呢??這麼多條你要不要考慮把錢省下來!??......進去當休養好了!把錢省下來回來還有錢花......要吃藥就要有心理準備!!朋友!!像樣一點要有男子氣慨"卡巴結"一點......祝你好運嘿!!

ps:哪裡的打鐵兄弟這麼"*"......大尾的喔......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5-02 17:42: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07000015KK0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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