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房屋買賣糾紛如何解決

2010-07-08 5:56 am
於99年4月買了一棟房子,因母親買的是我的名字,但是我並未於授權書上簽名
請問這樣的合約會成立嗎?已簽訂合約交付仲介費及頭期款40萬!!可是所有的合約上皆無本人簽名但其母親為代理人這樣的合約會成立嗎?
1、購買中古屋時發生貸款有問題,這些問題是因為屋主與房仲業者刻意隱瞞,導致本人簽約交付頭款後無法貸出剩餘款項

2、如果屋主與房仲業者簽約時都有據實告知其貸款風險,有可能為達買方預期,則無論何種原因,屋主與房仲業者都不必負責。反之,如果屋主與房仲業者未告知,而且貸款問題是在交屋前就已存在者,則不論屋主與房仲業者是否知情,屋主與房仲業者都必須負責,這就是所謂的無過失責任。

3、簽約與交付頭期款距今已3個月,其房仲業者仍無法給予肯訂答覆

4、經本人查詢得知其房屋成交價為200萬元,但是房仲業者卻告知本人母親成交價並不代表是向銀行所貸款之金額,可將金額提高至350萬元再去向銀行貸款!本人得知此乃違法超貸之情事!
想請問另一件事~簽約前我母親一再跟房仲業者確認是否可承辦其貸款
就是350萬的7成,房仲業者一再肯定告知沒問題!!可是現在卻翻臉跟翻書一樣
打死不認帳!!請問這樣是否有詐欺嫌疑??


5、其徵信時,本人有接獲臺灣銀行告知本人貸款沒有問題,約可貸得245萬,但其房 仲業者代書送件時,卻因土地坪數關係貸不出其金額!!就在此時誘騙本人母親簽訂合約,告知本人母親他們會想辦法送件貸出其理想金額,約先簽了再說

6、交屋程序不合法,因正常程序是要款貸下來,才能入住!!但其房仲業者
卻讓我母親在未交屋時搬進去,雖是本人母親提出但他們應該給予拒絕才對!!
為何誘騙本人母親簽訂合約後又無法給予合理之貸款!

另外房仲業者無法如期幫我們貸到所需款項,還惡言相向
跟當初與我母親簽約時的態度180度大轉變!!還大言不慚的說歡迎來告他們
甚至口出惡言的污辱我母親~有本事可以拿現金出來買阿!!



我已求助消基會及房仲業者的總公司~~消基會請我寫存證信函
而房仲業者的總公司卻至今未給予確定回覆!!
更新1:

TO~寶貝and 沐浴在仲夏 1.請問你房屋貸款辦妥了嗎? 尚未辦妥~~此筆房屋交易乃是出於賣方的地坪問題 導致沒有任何一間銀行肯貸款項,才推託至今 本人覺得房屋仲介根本就是惡意欺騙消費者,騙取簽約金 2.如果你真的很不喜歡這間房屋.可以全部辦妥後.再出售. 此筆房屋交易乃是出於賣方的地坪問題!可以說是各家銀行都不要的地 何來價值之有!! 3.你母親已經住進去了.她很喜歡這房屋嗎? 住進去了!!稱不上喜不喜歡!!純萃是上當受騙之案例 4.走法律途徑是可以的.只是要很花時間.當然.精神上也很不愉快的 今天本人會如此不滿乃是因為本人與房仲接洽時!!其態度根本是差到極點!! 相信你們看了以下陳述~~就知道我為何會這樣了!

更新2:

本人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四日與以上人員商談接洽, 其店長既無法清楚告知其銀行貸款利率和信貸利率! 要求本人親自與銀行洽談, 期間對本人母親冷朝熱諷, 要求本人母親拿現金出來買, 其態度行為有失為店長該有的風範。 而身為經理態度行為更為糟糕,竟然直接跟本人與本人母親說歡迎來告他, 好似土霸王一樣! 絲毫沒有要解決問題的誠意。

更新3:

商談期間, 本人與房屋仲介達成一紙共識! 此內容保含幫本人詢問貸款利率和信貸利率及當初簽約時承諾本人母親貸款之金額並承認未告知其前屋主之所以貸得一百五十萬是再加上一筆土地才與合作金庫貸得此金額。故房屋仲介未告知買方其貸款風險, 有可能未達買方預期。誘導本人母親代為簽約。成交價應在商討! 並且房屋仲介主動寫上合約不成立, 四十萬不沒收為解決方案之一。本人和本人母親及房屋仲介皆有簽名押日期。三人各保留一份。以便日後查緝。

更新4:

本人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六日與房屋仲介總公司客服分機五八八九許先生接洽, 其店長回覆許先生說本人與房屋仲介所簽名的那紙會議記錄, 乃本人之個人需求。 請問簽名押日期的文件如果雙方未檢視未認同何來共識之有! 出事至今, 房屋房仲業者廖先生幾乎無發言權, 皆由其父廖經理及其店長先生發言接洽。此情形似乎不太對勁!

回答 (5)

2016-03-04 2: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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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0 2: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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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8 8:57 am
我只能說版大你遇到了惡劣的房仲業者與業務員

未授權代理人,你的買賣基本上就是不具效率的

請保護自己的權益.光第一點未授權代理人就是無效交易

走法律途徑是非常勞民傷財的,但是需保障自己的權益
參考: 我
2010-07-08 8:10 am
你好:
看的出來.你很氣.
但是遇到事情.請冷靜下來.你才可以清楚知道問題.處理事情.

1.請問你房屋貸款辦妥了嗎?
若是仲介無法辦.你可以找自己認識銀行辦理.

2.如果你真的很不喜歡這間房屋.可以全部辦妥後.再出售.

3.你母親已經住進去了.她很喜歡這房屋嗎?

4.走法律途徑是可以的.只是要很花時間.當然.精神上也很不愉快的.

你自己想一下.買屋是喜事.換角度想事情.會有不一樣的結果的.

2010-07-12 23:45:55 補充:
你共給多少錢?
你是打算買賣不成立的要求嗎?
建議你:找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另外.你不打算買.可能要請你母親搬出了.
參考: 自己
2010-07-08 7:00 am
那就買份水果日報,上面有"我很不爽"的方塊,讓你抒發一下,僅供參考!
參考: 專業房仲


收錄日期: 2021-05-02 10:47: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07000010KK0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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