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務問題, 請指教 (急)

2010-07-06 11:04 pm
本人有些關於租務問題, 請大家指教, 謝謝 !!

上星期睇啱層樓, 已經簽咗臨時租約, 但在簽正式租約時, 業主受托人, 不在香港, 只叫地產代收錢和交屋匙, 不過, 我地覺得就咁簽好唔穩陣, 現有以下問題, 請大家指教, 唔該各位 !

1. 一直以來, 我們沒有跟業主本人見過面, 只是在要簽臨時租約時, 才知道業主受權他在港的親戚幫他處理租務事宜, 這位親戚當時也有給我們看那張經由律師事務所簽好的受權書, 但當我們要求一份受權書副本留作記錄時, 對方拒絕. 請問, 這位親戚真的可以有權不給我們一份副本留底的嗎 ?

2. 在簽正式租約當日, 無論業主本人, 或那位被受權的親戚, 又或甚至乎對方的代表地產代理都沒有出現, 只有我們(租客)出現在我方的地產公司, 我們的地產代理說先要我們簽正式租約, 並代業主收我們的按金+首月租金, 當然也會同時收取我們應要給地產公司的佣金哩, 然後就會即時交屋匙給我們入屋. 不過, 我們很擔心, 第一, 我們的地產應該是代表我們租客這一方, 不明白為何業主那方的地產可以不出現, 卻由我們這方的地產全權負責, 要是有什麼事的時候, 對方真的可以說什麼都沒收過, 什麼都不知道也可, 這樣對我們實在很沒保障.

請大家好心人, 幫幫忙給我們意見, 和告知有什麼事情我們是需要注意的, 這件事真的很急, 謝謝各位 !!

回答 (3)

2010-07-07 5:29 pm
✔ 最佳答案
1. 一般業主在外國, 他/她會委託律師樓簽署授權書予任人士, 正如你的個案

2. 一般業主只委託地產代理出租單位, 很少會出現代表業主與租客的代理, 租務與買賣如事。按金方面支票一般寫業主或授權人士 (視乎授權書)。地產代理有責任在進行租務或買賣前查冊証明該人士為業主才進行。

3. 最重要是將日後的正式租約(簽署臨時合約時有指定時間簽署正式租約, 在簽署正式租約之後一個月須向政府打釐印)。用以保障雙方面應有的利益, 不須太顧慮, 只要依正法例程序進行就沒有事。除非地產代表串通其他人事騙財, 簡單是向律師樓查詢該授權有否有效, 授權書最後一頁應該有律師樓的Reference No. 。
2015-09-17 3:53 am
我和朋友合股公司簽左份租約,但我現在退股,這份注明我是擔保人的租約還有效嗎?我可單方取消做這擔保人嗎?
2010-07-06 11:49 pm
我自己也不懂回答,不過我知道政府有提供有關業主與租客事宜的諮詢服務,可向「租務主任」諮詢,詳細情況可見以下網址:

http://www.rvd.gov.hk/tc/public/landlord.htm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41: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06000051KK0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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