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些關於租務問題, 請大家指教, 謝謝 !!
上星期睇啱層樓, 已經簽咗臨時租約, 但在簽正式租約時, 業主受托人, 不在香港, 只叫地產代收錢和交屋匙, 不過, 我地覺得就咁簽好唔穩陣, 現有以下問題, 請大家指教, 唔該各位 !
1. 一直以來, 我們沒有跟業主本人見過面, 只是在要簽臨時租約時, 才知道業主受權他在港的親戚幫他處理租務事宜, 這位親戚當時也有給我們看那張經由律師事務所簽好的受權書, 但當我們要求一份受權書副本留作記錄時, 對方拒絕. 請問, 這位親戚真的可以有權不給我們一份副本留底的嗎 ?
2. 在簽正式租約當日, 無論業主本人, 或那位被受權的親戚, 又或甚至乎對方的代表地產代理都沒有出現, 只有我們(租客)出現在我方的地產公司, 我們的地產代理說先要我們簽正式租約, 並代業主收我們的按金+首月租金, 當然也會同時收取我們應要給地產公司的佣金哩, 然後就會即時交屋匙給我們入屋. 不過, 我們很擔心, 第一, 我們的地產應該是代表我們租客這一方, 不明白為何業主那方的地產可以不出現, 卻由我們這方的地產全權負責, 要是有什麼事的時候, 對方真的可以說什麼都沒收過, 什麼都不知道也可, 這樣對我們實在很沒保障.
請大家好心人, 幫幫忙給我們意見, 和告知有什麼事情我們是需要注意的, 這件事真的很急, 謝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