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初1-3月底有在一間公司待過,作國貿業助,裡面員工就是老闆及老闆娘及他們的親戚和朋友,只有我這個外人,但是這間公司的老闆娘很機車,他認為女人就是要負責把家事做好,跑業務就是男生負責,依天到晚只盯著我看我哪裡沒把辦公室及樓上會客室會議室和廁所整理乾淨,而且薪水又超少又東扣西扣(根本連最低工資都沒達到),之後我不認同老闆娘的看法以及他的機車程度我自請離職。
下一個工作我又馬上找到4月初就開始上班,上了沒多久本以為會穩定的待在新公司上班,卻在1個多月後被fire,我很盡力,結果他們丟一個理由給我說我程度不夠,這點也許是事實但我真的很認真學習,但我個人認為是因為主管不喜歡我才會把我換掉,公司很多員工事後知道都超極訝異。
我的工作經驗不多,在每間公司待的時間都不長,在長官們看來經驗等於零,當他們問我為什麼都待那麼短的時間是為什麼,我不知如何回答,請大大們幫我想想幾個說法該如何回答比較好對自己有利!
謝謝
更新1:
但我之前曾去一間公司面試,我就沒有提到我以上的工作經驗,只是簡單帶過,但他卻說其實也都是一種經驗阿,就把我說的補充在我給他的履歷。 其實我也想過,至少我曾在上述公司工作過,也至少有學習知道點皮毛,若跟沒經驗的人相比是不是又多點勝算呢?! 畢竟他也是經驗~哀~好難抉擇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