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問題求救

2010-07-06 6:54 am
我想註冊一間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因希望先行註冊公司名稱,隔數年才正式開業,根據相關法例及政府網頁,知道大概程序,但有以下數問。

(1)公司註冊時遞交Article of Association需要創辦成員核證副本,如何核證?是否要找律師行代辦?

(2)申請註冊後即時遞交公司申請不活動狀態的文件上公司註冊處,這段過期是否需要進行帳目審計,有沒有違反公司法?

(3)如第2點所述,那麼第一年的報稅表是否需要遞交審計報告?若在稅表註明未開業及Dormant,稅局會否要求我遞交過渡期的審計報告?

請各位指點指點!

回答 (3)

2010-07-08 12:13 am
✔ 最佳答案
(1) 話明係創辦成員核證副本,當然係找創辦成員核證。不用找律師,只要創辦成員在 Article of Association (應該係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簽名便算做核證副本。


(2) 如你已申請到成為 "不活動狀態",便可以不用每年審核帳目。因為不活動狀態的公司,獲豁免遵從公司條例第107至111、 122至134、 140A至141及141C至141D條的規定。


http://www.hklii.org/hk/legis/ch/ord/32/s344a.html


按照《公司條例》第344A條,私人公司可通過一項特別決議,宣布公司處於不活動狀態或恢復活動,並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該決議。特別決議的樣本可從本網頁的「公開資料」-「已公布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資料一覽表」一欄下載。


公司如通過一項特別決議宣布公司將處於不活動狀態,該公司將由下列日期起當作是不活動公司:


(i) 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特別決議的日期;或
(ii) 該項特別決議所指明的較後日期。


注意:


當公司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一份特別決議,宣布公司擬訂立一項第344A(9)(b)條界定的有關會計交易,公司便不再當作是不活動公司。至於一項交易是否屬「有關會計交易」,請徵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如果一間私人公司不再被當作是不活動公司的日期是在今年的公司成立周年日後第42天或之前,則該公司仍須提交今年的周年申報表。


http://www.cr.gov.hk/tc/faq/faq07.htm


(3) 如果你的公司已成為 "不活動狀態” 的公司,填公司的利得稅報稅表時,寫明 Dormant 或未開業 (Not Yet Commenced Business) 便不用交會計師的已審核報告。




即使你不是 "不活動狀態" 的公司,但你因為頭幾年的關係,未有營業,即未在香港有任何應評稅的收入,你可以在利得稅報稅表中,註明你的公司 "尚未開業" (Not Yet Commenced Business) (或者加一封信有埋董事簽名,證明新公司尚未開業便可以,不用遞交已審核的財務報告。但如果你有營業收入,或曾購買樓宇,便需要交埋會計師的已審核財務報告。你可以向你的執業會計師或稅務顧問查詢。


如有疑問,歡迎再發問!
2010-07-11 5:48 am
1) 創辦成員核證便可,但要見證人簽名。
2) 申請了便不用audit。
3) 一年的報稅表是不需要遞交審計報告了。但年初必需即時通過決議申請dormant。

好少人 成立公司不找會計師,公司秘書或律師協助的,因為始終有很多專業文件要handle清楚。
2010-07-06 4:24 pm
1)公司註冊時遞交Article of Association需要創辦成員核證副本,如何核證?是否要找律師行代辦?
所謂核證其實係要創辦者確認公司組織章程符合公司法例要求。你可以上公司註冊處網頁 www.cr.gov.hk查近期註冊公司然後下載所需註冊文件副本照抄就得啦!

(2)申請註冊後即時遞交公司申請不活動狀態的文件上公司註冊處,這段過期是否需要進行帳目審計,有沒有違反公司法?
公司法例規定要做年審,不過你申請不活動就免咗。

(3)如第2點所述,那麼第一年的報稅表是否需要遞交審計報告?若在稅表註明未開業及Dormant,稅局會否要求我遞交過渡期的審計報告?
正常情況稅務局係唔會要求你提交過渡期的審計報告,不過亦試過在調查個案時有時無啦啦俾人問!
僅供參考!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20: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05000051KK0182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