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06年1月簽定了為期2年的租約`如今生死期己過`去年10月業主要求加租并口頭答應可再續租2年給本人`但今天業主來電要求收樓并給我一個月時間搬遷`但因2位小朋友都在附近讀書`時間太近`無法搵到合適的居所`
1)請問我是否需要搬遷呢?
2)如果是這樣的話`對我沒有保障`我可以去哪裡投訴?
3)業主如果不承認口頭協議`應該怎麼辦?
收錄日期: 2021-04-19 22: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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