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因停機車問題被拖吊,雖然我知道違法也甘願付罰單但有一件事我不了解,因為當時他車子尚未開走只是把我的車拖上去,當下我請他是否可以就開罰單讓我先取車(因為上班快來不及了),但他們堅持要我自己想辦法到拖吊場,自己取車
因為車上有一標示這樣說
當場放車規定:在車上未定位前,提供駕照,行照,鑰匙,才可取車,
但是所謂定位才能取車,這樣的規定到底是根據哪一條法令,做這樣的規定
收錄日期: 2021-04-26 20: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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