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乳西醫羅仲康坐完監會點?法律界人士回答

2010-07-03 10:14 pm
1. 屯門醫院有冇可能再請番佢?如果冇,其他醫院會唔會請佢?醫院或私人醫療集團會唔會因佢有非禮案底而拒絕聘用?
2. 如果冇醫院請,佢有冇可能自己開舖?
3. 呢單案在裁判院審結,上訴又被高院原訟庭駁回,可唔可以再上訴?
4. 坐過監和有非禮案底對佢有什麼影響?

以下是關於此案的資料:

於○七年正式受聘為屯門醫院骨科醫生的羅仲康,於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口中為勤奮青年。被告於生於一家五口中等家庭,父親為巴士司機,月入不足兩萬元。被告由小至大均勤奮好學,中學就讀於觀塘瑪利諾書院,於高級程度會考更考獲3A2B優異成績,其後更獲中大醫學院取錄。

被告於○六年考獲內外醫科全科學士學位,之後在屯門醫院骨科、瑪嘉烈醫院、廣華醫院及威爾斯醫院內科及老人科當實習醫生。至○七年七月起正式受聘於屯門醫院骨科,期間亦需定期到急症室候診。駱大狀說,被告已考取英國愛丁堡皇家外科醫學院院士試卷一及二,如無意外亦將於二○一○年考取卷三後,成為該學院院士。

屯門醫院急症室一名年輕男醫生,於2009年2月10日替屙嘔不適的 15歲少女檢查時,涉嫌拉高她的胸圍觸摸乳房,事後少女與友人傾談下,對於患腸胃炎要檢查胸部大感疑惑,認為當時沒有其他醫護人員在場,覺得遭非禮,報警求助。涉案男醫生否認非禮罪
涉嫌在屯門醫院急症室非禮少女的被告羅仲康,昨否認控罪。

身材健碩的被告羅仲康( 26歲),事發後已被醫院暫停職務。控罪指他於本年 2月 10日,在屯門醫院急症室 3號診療室非禮一名 15歲少女。女事主在警方認人手續中,認不出被告。
女事主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表示,事發當日下午 4時許,她因屙嘔不適,前往屯門醫院急症室求診,獲安排入 3號房,由一名男醫生診症。事主形容該名醫生年約 30歲,短髮、戴眼鏡,身穿醫生袍及戴有聽筒,「唔記得有冇口罩,但肯定冇戴手套。」

指醫生檢查時沒戴手套
事主指出,當入到診療室,醫生問她「乜事?」,她回答「肚唔舒服,屙過一次,嘔過幾次。」醫生詢問「經期幾時?」她作出回答。其時,醫生在她頸部兩邊按壓數下檢查,然後向着電腦打字,並叫她上床檢查腹部。

她坐上床脫鞋時,見醫生隨手將布簾拉好,她躺下自行將綠色連身裙拉高至肋骨,醫生繼而在她腹部五至六個不同位置按壓,每次約兩至三下,問她有否痛楚。醫生一邊再拉高裙子,一邊說替她檢查胸部。

她認為對方是醫生,故覺得沒有問題。此時,醫生將她的裙子及胸圍拉高至鎖骨,用手指以中等力度在胸部「㩒吓㩒吓」,在她兩邊乳房按了五至六下,又問她有沒有痛,她躺着搖頭示意沒有痛楚。她形容,醫生按胸部時並沒有戴手套,因她感到其手指溫度,其中兩次更觸及她乳頭。

醫生隨後着她坐起身聽心跳,她起身拉回衣服,醫生用聽筒隔着衣服在她背部聽心跳檢查。其後,醫生表示她患有輕微腸胃炎,處方開藥給她,其間從沒有任何助理或護士進入該房間。當她往取藥期間致電給一名女同學,表示當晚會赴約。
當晚聚會時,她與同學再談及事件,對於醫生在沒有第三者在場情況下替她檢查胸部感到疑惑,友人認為她被非禮,建議報警。她回家跟母親傾訴,母親打算即時報警,但她認為翌日向醫院投訴後,再作考慮。


投訴醫院 十多日後報警醫院兩日後回覆,表示曾查問過有關醫生,對方稱沒有此事

(商台)2010年6月22日 星期二 20:11
屯門醫院 急症室醫生羅仲康,被控在診症期間非禮十五歲女病人,被告不服判刑提出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被告要即時服刑九個月。法官在判刑時說,女事主的口供誠實可信,而被告在替事主檢查時,無叫護士在場的講法,令人難以相信,所以駁回上訴。

女事主去年二月,因屙嘔不適,到屯門醫院急症室求診,廿六歲的羅仲康,叫病人上病床接受腹部檢查時,乘機拉高女事主的衣裙非禮,女事主後來與朋友談及事件後,決定報警。案件早前粉嶺 裁判法院裁定非禮罪成,判被告入獄九個月。

回答 (1)

2010-07-03 10:34 pm
✔ 最佳答案
醫生觸反刑事案件服刑後,香港醫務委員會會展開紀律聆抵聆訊,通常都係判釘牌一段時間,期滿後想復牌要再申請。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02: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03000051KK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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