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公司可否單方退股?

2010-07-03 5:09 pm
合夥人公司可否單方退股?及大股是否任何決定都不需要得其他股東同意, 如大股任何公務決定(出售,出租公司資產)都沒有知會股東咁股東可以點做.

回答 (2)

2010-07-04 7:49 am
✔ 最佳答案
合夥人並不會叫公司的。只會叫合夥企業或合夥經營 (Partnership)。


合夥企業中,任何合夥人 (Partner) 因任何原因 (包括身故) 而退出,整個合夥企業都必須要解散。之後,再重新組成一個新的合夥企業。當然,舊的合夥合約 (Partnership Agreement) 要重新訂立,成為新的合夥合約。


合夥人必須根據合夥合約行事。基本上,所有決定都應該是大家協議及同意,因為,任何決定,每一個合夥人都要負責。如果合夥企業不能還債或周轉出問題,所有合夥人都要負責,連自己的私人資產都必須要交出來還債。


如果你說的不是合夥企業,是有股份的有限公司。任何股東都可以轉讓其所持有的股票至其他人,但不可以賣股份給公司 (除非公司章程已有購回股份的安排 (Share Repurchase),有些情況可能要法庭同意才可以)。他可以賣給現有股東或新股東。


如果大股東是公司的董事或董事總經理 (Managing Director),他必須以公司的利益為最優先,不可以損害公司利益以令自己賺取私利。所有董事在公司條例中,有信託責任 (Fiduciary Duty) ,即任何決定 (包括出售公司資產) 都必須要以公司的利益為最優先。


如果董事決定出售固定資產,而該固定資產並不重大 (重大資產出售是指售出的固定資產值佔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的固定資產總值的 33% 。參見: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6033A8CC1F220686482564840019D2F2/661751B1D3D5206048256CF300118020?OpenDocument

公司條例第155A條 董事須獲公司批准方可處置公司的固定資產)


董事並不需要其他股東同意也可以出售該筆固定資產。


如果該筆出售屬於關連交易 (如該董事將資產轉讓給他自己有股份或有控制權的其他公司),他必須將該筆關連交易的詳情在年報內列表給股東批准。


如果股東不滿,唯有出售自己的股份。


如果該資產的出售是違反了該董事 (大股東) 的 Fiduciary Duty ,即只為私利,及公司因該出售而有所損害,不滿的股東們可以連同公司,向該董事提出訴訟。

如該董事違反公司條例第155A條 董事須獲公司批准方可處置公司的固定資產的規定,其他股東們可以連同公司,向該董事提出訴訟。

2010-07-04 1:04 am
合夥人公司係無限責任,所以必須要雙方同意至可以退出。正常合伙生意由於係互信關係,所以無大股東或細股東,因此出現業務糾紛祇可以將業務解散。如果你成立最初有合伙人協議(Partnership Agreement)咁就睇協議,否則就要搵律師解決問題!
僅供參考!


收錄日期: 2021-04-16 17:33: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03000051KK0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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