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支持百姓擁槍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6/28 23:35"
美國最高法院認為,為了對抗有武力的政府,美國公民都有擁有槍械的權利,所以,他們推翻了芝加哥禁止二十八歲以下公民持有槍枝的規定。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原來只規定受聯邦管轄的區域,百姓可以持有槍械。今天,他們以五票對四票通過解釋,把這項修正案的適用範圍擴大到美國所轄的每個州和城市。美國大法官共有九人,目前有五人屬於保守派,四人是自由派。今天的判決保守派和自由派都嚴守自己的立場,結果保守派獲勝。
擁有槍械這幾年一直是美國司法和社會等問題的焦點。美國全國有九千萬人手裡有槍,他們持有的槍械大約是兩億支。當然,美國死在槍下的人口也當多,平均一天有八十人。
我知道有些基督徒一定嫌我扯。但是我的理由是這樣的,保守派差不多都是教會眼中的好教徒。他們注重家庭倫理、反對墮胎、反對同性戀、贊成死刑、贊成持槍的自由。
美國這幾年發生了校園槍擊事件,社會為之震動不小,是不是持有槍支又重新被炒熱。加拿大的槍支管制比美國嚴格許多,槍支暴力的比例也小多了。住加拿大的人夜晚出門溜達也放心的多,不像美國殺、搶、強姦那麽多。
保守派支持擁有槍支的理由是“捍衛自由”。極端的情況就像柯林頓時代發生在德州的 Waco 的基教派和聯邦政府火拼的事件,那次死了好幾十個人。
美國的霸道強權,多少是出於這些保守基督徒的自以爲是,伊拉克、阿富汗戰場發生的殘暴多少避過了國内輿論批評的耳目;但是國内這些擁槍的保守派呼聲,他們的動機實在令人費解。捍衛自由?難道把槍抵在別人腦袋上也是“捍衛自由”的方式?
我無意說基督教的壞話,但是美國的基督教文化、思維正是這樣一點一滴滲透到全球的基教派作風上。自由派的“壞基督徒”比起保守派的“好基督徒”反而到處遭受歧視和誤解。
其實道理很簡單,基教派和政客、和資本家的結合,彼此借力使力,做的都是私欲薰心的壞勾當。你如果碰巧是個基督徒,我倒希望你“壞”一點,因爲處在道德的兩難裏面,猶豫不決正顯示出你良心的所在;如果什麽都是聖經上說的、牧師說的,看起來充滿堅定信念的樣子,反倒是你做了殺人的幫兇而渾不自知。
你們還想做個保守派的基督徒嗎?
更新1:
南太平洋, 按照你的邏輯 老祖宗做的規矩我們一定得照著走 跟你信聖經的方法如出一幟嘛! 不過我也佩服你 版上像你大喇喇地承認自己就是一個基教派的 就算沒有睿智,也真的有勇氣啦! 還有啊! 你的上帝真不是蓋的 看看我們人類以後從娘胎生出來 會不會順便隨附贈送一支步槍 從小操槍 捍衛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