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想問我有冇得講明唔上庭OR 取消份口供or 唔收傳票.etc...
>幫人,反而受一些不必要的冇禮貌對待(被告的法援處代表律師),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的。
>但想深一層,我覺得你反而要繼續去幫被告。
原因好簡單:
1)你願意主動去幫人,這表示了你有正義感。
2)你相信被告是無辜的才去幫佢。
3)正如你所說,被告的法援處代表律師態度好差,但你因為他的態度差而放棄了幫助一個你想幫的人,反而不值得。
4)現在,你是幫被告,但該法援處代表律師不是被告。
5)律師是一個受高等教育而且是一個專業人事,相信你也是一個普通巿民。我寫到這裡,你知道我是想講什麼?
6)即是說,一個受高等教育而且是一個專業人事的律師,也不及你這一個普通巿民,所以你應該自豪,而不是選擇放棄幫人的念頭。
再回你的話:
>你已落口供,是不可以取消的,因這很可能會成為呈堂證供。
>傳票,是由法庭發出的,你不可以不上庭,否則,可以告你藐視法庭。
>會不會有傳票,要視乎這宗案件有冇需要,而不是凡是落了口供的都會收到傳票(我在這方面也曾有過經驗)
>你覺得該法援處代表律師態度好差,是有機制可以投訴的,但你需要做多一點功夫,先問自己:是否願意?
你願意的話,那你需要做的,如下:
1)列明分別與位律師的會見日期,時間,地點,會面原因,商討案情內容...
2)詳細列明這律師的態度如何差,要具體說明。
投訴途徑:
1)你 想 投 訴 個 別 律 師 , 你 可 以 以 書 面 形 式 向 香 港 律 師 會 作 出 投 訴
2)
http://www.hklawsoc.org.hk/pub_c/contactus/default.asp
3)寫信:
香 港 中 環 德 輔 道 中 七 十 一 號
永 安 集 團 大 廈 三 字 樓
電 話 : (852) 2846 0500
傳 真 : (852) 2845 0387
4)親身:
辦 公 時 間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五 時 四 十 五 分
星 期 六 、 星 期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休 息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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