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chan.....法律問題,急需解決..pls,,

2010-06-28 3:10 am
本人於08年12月幫一個朋友收數,係一筆公司數有單有據,欠款為35萬美金(港幣2,715,000).而收數過程中本人一句恫嚇及粗口都冇講過,而債仔於一星期內先後清還所有欠款,該筆欠款係個債仔自己戶口過落我本人銀行私人戶口,數日後因為單據上列明要收利息.該利息跟銀行利率一樣...再過幾日個債仔報警話我係收數過程中講一d恫嚇說話(但我從頭到尾都冇講過,)..我跟住都番左差館認人,俾個債仔認到..結果要擔保,.一路轉擔保轉左年幾.到左今年6月警方要落我charge三條控罪..二條勒索一條洗黑錢..6月15日我過左一堂..個律師話要過地院!
我想問下有冇機會打羸呢?我依家可以做d咩?如果真係輸左要判幾耐.??我要打落去定認罪呢,因為我知地院贏既機會好細!請幫幫我,唔

個債仔係一定屈我,,我上庭果陣講出黎有冇用

起訴文件?有..3張,一張係話告我洗黑錢.兩張係告我勒索.而口供我都冇落,係差館果陣警方只係,係口供紙上寫左我整件事件幾時去搵過債仔.同收左幾多錢.AND問左兩個問題...一個係問我有冇去搵過個債仔,,第二個問我有冇講過恫嚇說話...兩個問題我都答冇野講...(係個差人叫我咁答)..所以嚴格D講我係冇落口供.只係簽名!但到依家..個債仔份口供我都未拎到俾我律師~
我本身唔係一個職業收數,只係我做過,但果陣我係冇做
SORRY...我想問下..如果認人認中左(同我同一單case).係咪都會一齊會俾起訴???
因為合約上有個債主,警方有去搵個債主番去,更安排認人..(但強調,債仔百份百冇見過個債主)個債仔居然認左個債主出黎,同我一樣轉擔保.到左今年6月我要落案而佢唔駛,點解??
證人??我有..但係.係同我一齊上去個債仔公司既..咁又怕唔怕警方會拉佢,又有冇用呢.呢個證人??
更新1:

最無奈係真係冇做過,俗語話食得咸魚抵得渴,我做過我心甘命抵,冇得夗,冇做過都搞到咁,好徬徨........... 認住上,有機會受少3份1,一過唔少心打輸左,3份1都冇得扣,都唔知點做好..........

回答 (3)

2010-06-28 8:22 am
✔ 最佳答案
你講話有3張起訴文件,即係分別告緊你3條罪,3條罪加埋如果全部成立的話,你知唔知會判幾多年?

根據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規定,即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最高刑罰係罰款500萬及監禁14年!

另外,根據《盜竊罪條例》第17條規定,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或金錢利益,最高可處監禁10年的!

因你的罪行是嚴重的,而且不止一條罪,所以一定會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另外,因為區域法院法官的司法管轄權限關係,最高只可判被告7年!所以如果表面證據成立的話,法官是有權將案件再轉交高等法院進行正式審訊!以便可跟據法例判處最高刑罰!

盡快向你的代表律師傾傾啦,叫佢再進一步俾多D法律意見你啦,你試想下3條罪如果分期執行,加減數自己計一計!

希望解答到你的問題。
如仍有問題,可到我以下的個人網誌:
http://hk.myblog.yahoo.com/david-lee

2010-06-28 00:27:26 補充:
Sorry,引用錯左第17條tim,正確應是:
根據《盜竊罪條例》第23條規定,即勒索罪,即高刑罰是監禁14年!
參考: 本人只是專責勞資案件,出入法庭數百次!
2010-06-28 10:43 am
重覆重覆重覆重覆重覆重覆重覆重覆重覆重覆重覆問題@@
2010-06-28 4:47 am
「我知地院贏既機會好細」呢件事我從未聽, 而且起訴你呢三件事都係刑事罪, 尤其係勒索、洗黑錢係好大罪, 無做千忻唔好認, 否則十年八年都有得你坐.

刑事罪係控方是由提出證據, 而且要毫無疑點下才成立. 講番你個case 幫人收數最多只係恐嚇罪, 雖然你無講過粗口, 但係只要你既行為令對方感到不安就有可能成立,

另外兩條勒索、洗黑錢, 根本無證據入你. 認人認出你唔出奇, 因為你真係上去收數,

收錄日期: 2021-05-01 17:07: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627000051KK0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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