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染毒癮就醫戒治問題

2010-06-28 7:43 am
請有毒品危害和刑法相關法律知識大大幫解答
家屬因染毒癮(一級毒品)地方檢察署已寄2份通知都沒去目前可能是通緝狀態
因為是初犯第二份通知我收的有看到觀察勒戒字樣但案件字號是偵字號(偵查中?)
除了施打毒品外驗尿陽性外無其他刑事案件
現在想帶他去地檢署自首但是目前戒斷徵狀有生命危險(休克)
想請教:
1.如果是通緝狀態帶他到衛生署指定戒治醫院先度過1-2週戒斷期
之後馬上帶到地檢署報到,醫院會否通報警察來抓

2.如果是直接帶他到地檢署自首報到,有否申請管道能先在醫院度過10日左右戒斷期
無生命危險才回勒戒所

回答 (2)

2010-06-28 8:43 am
✔ 最佳答案
千萬不通啊~

裏面的醫療設施、醫療技術、就醫的時效等等,請不要跟自由社會相提論!!!

我一位好友,正值壯年,本身又沒有什麼重大疾病,已服刑近二年,從台南監獄移監到宜蘭監獄的第二天就…永別了!

我伯母到台北監獄看我並告知此噩耗,哭的好不傷心呀!而宜蘭監獄的醫療設備跟其它監所相較,還算滿不錯哦!可是那個緊急病故發生時,要及時送醫的程序…真的歉難苟同!

一、通緝的話,應該是很有可能,除非是私人的戒毒醫療機構。那個自動請求戒斷毒癮,應該是犯罪未發覺前而自動向各指定醫療院所請求戒癮才有免除其刑之惠哦!

二、不大可能,可以說每位到案的(一級)毒品犯,警詢或偵訊時,都「啼」的很難看!除非是在庭訊當中,當場休克,並且經法醫初步診斷後認有生命之危險,才有可能立即送醫急救。不然的話,就自己忍耐、自己保重,丟掉法警室內的拘留室裏,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海洛因就是這麼恐怖……。

若你的家屬,真的在戒斷上情況很不佳的話,那建議你們先將他送到外面的戒毒中心,先讓戒斷現象穩定後,要入所勒戒再去勒戒,去勒戒可要比被告、受刑人都還要難關!啼的要死不活的,還叫人要靜坐,不是就寢時間不可以躺……真的要給人家死的!

2010-06-28 00:56:44 補充:
補充一下

靜坐不坐好,就是違反所規,輕者罵一罵;中者叫出去漏氣兼坐「雅座」;重者就簽違規送去違規房,沒什都沒有,坐的更大!

而這些就是所謂的「行狀考核」,辦違規就差不多等於裁戒治了。對!就是拿裁戒治在壓人!
2010-06-28 8:00 am
建議你直接到他去報到吧!說真的小弟到是第一次聽到戒治的前10天會有生命危險!如果真的會有生命問題的話你就先帶他去看醫生確定他不會有是在去地檢署報到!
另外!再戒治期間也是會有醫生天天去看他的狀況的!所以你不需要擔心太多!

收錄日期: 2021-05-02 17:32:1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627000016KK0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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