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982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英國政府開始就香港前途問題談判。雖然《南京條約》與《北京條約》皆明文寫道香港島與界限街以南的九龍永久割予英國,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拒絕承認所有相關條約,只承認香港受英國管理,而非英國屬地,並要求英國將香港島和九龍連同新界一併交還。鑑於香港島、九龍少有平地,水、食物等物資多由新界或中國大陸供應,難以自給自足[3][4],而香港整體也沒有因三條條約而特別分開發展, 加上殖民地的軍費支出龐大[來源請求],英國政府決定將香港的主權交還中國,但同時極力爭取維持在香港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