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火化證明書是一個統稱,其實近十年的香港發出的火化證明書稱為「領取骨灰許可證」,請留意與「遺體火葬收據」是兩回事。先人去世時,醫院會發出批准遺體火化證明,到食環處申請完火化手續及付款後,會立即發出「遺體火葬收據」,但留意只刻先人並未火化,要到完成火化的5-10日,殯儀會代領骨灰,連同「領取骨灰許可證」一併取走。
若遺失/找不到,可到兩個食環署(墳場組)以$70補領(需提供先人姓名、火化場、火化日期等資料),參考網址及電話︰
http://www.info.gov.hk/fehd/cc/indexc.html
港島區︰ 2570 4318
九龍區︰ 2365 5321
新界區︰ 2150 7502
以現時華人永遠墳場(華永會)及食環署的申請骨灰位手續(沒有變的話)來說,
(1) 先在有關機構下載申請表格;
(2) 填妥申請表格,連同先人的火化證明文件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明文件,一併於截止日期前遞交;
(3) 等截止日期後的抽籤結果(抽先後次序);
(4) (如抽到有位)按該機構的信件的認購日期的時間,帶同自己的身份證、先人的火化證明文件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及支票(或華永會EPS、或食環署CASH),到有關機構認購龕位(華永會要電腦抽龕位編號,唔要唔使付款 / 食環署自行挑選,揀唔啱亦唔使付款)
(5) 認購日起計三個月內要安放骨灰,華永會要經電腦預約上位日期,配額有限,先約先得;食環署暫未有電腦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