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拖欠裝修費(超煩惱)

2010-06-24 11:15 pm
本人在年頭承接了一間寫字樓裝修, 在裝修前本人已send了報價單給該公司負責人, 理應該負責人須簽收這份文件給我, 但一直以來她都沒有簽收過, 當時她只說不需要簽收啦, 樣樣都話得啦...., 工程中有加了很多事項目做, 本人也有口頭報價,她也說ok, 本人便做後加事項, 但做後加事項中也沒有給報價單, 直至現在將近完成工程, 本人同她收尾數時, 她就話本人之公司只是細公司更本不需咁貴, 又話我收的價錢像大公司收費一樣更本不需要, 又話我遲交貨給她要扣錢, 本人已減了很多給她, 她又說本人沒有誠意, 其實本人是沒有遲交貨, 因裝修期間她又加了很多工程, 根本不是她所說的這樣, 直至今她又說叫我給她所有正式單據給她對數, 又問我取給她看她之前所簽過的報價單簽收蓋印之文件看. 她從來都沒有簽收過我又點會有呢? 本人很煩惱, 我只想知如果沒有簽收過任何文件是否不能告她呢, 如果就算告她都是否輸的機會很高呢? 我應如何追討呢? 因有很多師傅等緊我找人工費, 她咁有錢本人都不知應否告她,
請給意見, 謝謝!
更新1:

因當時給她的報價單內有期限, 所以她說本人遲交, 但本人之報價單內亦註明, 如有任何更改日期將會延遲.

回答 (3)

2010-06-25 3:03 am
✔ 最佳答案
官司,有得打

我不是律師,只可比少少意見

(1)根本無簽過合同,無定過期限,無期限可言
--遲交貨,唔成立

(2)一個合約的agreement, may be oral, in writing or by conduct(行為)
你同佢裝修,就係by conduct(行為)

係cost claims裹有一樣叫"Quantum Meruit"
即做幾多收幾多

你同佢裝修,理應收到錢,

我覺得,官司,有得打,
不過收到幾錢,就要睇法官點睇,未必有你想的價錢
2010-06-27 4:38 pm
先澄清一點,她有沒有簽收你的報價單並不重要,簽收了並不等同接受或確認你的「要約」,必須要在你的報價單上蓋公司及簽署,才能確認你提出的價錢、交易條款如完工期及違約罰則及付款細則等,這叫造「應約」,有你的「要約」加上她的「應約」才成為一份完整的「合約」。

有很多人說「口頭合約」也可生效,但要對方承認講過或承諾過或有其他「可靠」證人在場才有效,否則「口頭合約」就變成「口同鼻拗」。再加上由你敍述中顯示一開始她就處心積慮會「頼數」,不簽署確認任何文件,再叫你出示她簽過的報價單或文件來核對,你根本無法出示這點她心知肚明。

那麼,沒有完整的合約是否又不能收錢呢?
那又不要太悲觀,除非她夠膽從沒有聘請你公司造這單工程,但看來不可能,因她「應該」曾經給你鎖匙及訂金,這顯示她行為上接受你公司的「要約」,所以完先報價單的工程費應該沒有太大問題,但後加的工程就完全靠口頭協議比較麻煩。

因此我建議解決問題要從「先易後難」入手,先追收完先報價單的金額,再到爭議性較大的後加項目,就算要告上法庭也因金額大幅少而簡化訴訟的程序及費用,如小額錢債庭等,以經驗來說當對方尚欠的金額來越細,態度亦會逐漸軟化。

到了今天你應該明白造生意應該要有白紙黑字的文件和合約才能給雙方足夠的保障,有很多同行都很心急最緊要就是有訂收,其他文件的東西覺得不太重要靠個信字,出了問題才發覺手頭上的證據太少已經太遲,在這個商業社會你虞我詐十分平常,不單祇家居客或公司客都有沒誠信人,最重要是自己造足功課不要懶,那怕對方是有錢人、上市公司。
2010-06-24 11:58 pm
應找律師問問吧,
公司客比家居客比較沒誠信啊........


收錄日期: 2021-04-19 22: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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