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年頭承接了一間寫字樓裝修, 在裝修前本人已send了報價單給該公司負責人, 理應該負責人須簽收這份文件給我, 但一直以來她都沒有簽收過, 當時她只說不需要簽收啦, 樣樣都話得啦...., 工程中有加了很多事項目做, 本人也有口頭報價,她也說ok, 本人便做後加事項, 但做後加事項中也沒有給報價單, 直至現在將近完成工程, 本人同她收尾數時, 她就話本人之公司只是細公司更本不需咁貴, 又話我收的價錢像大公司收費一樣更本不需要, 又話我遲交貨給她要扣錢, 本人已減了很多給她, 她又說本人沒有誠意, 其實本人是沒有遲交貨, 因裝修期間她又加了很多工程, 根本不是她所說的這樣, 直至今她又說叫我給她所有正式單據給她對數, 又問我取給她看她之前所簽過的報價單簽收蓋印之文件看. 她從來都沒有簽收過我又點會有呢? 本人很煩惱, 我只想知如果沒有簽收過任何文件是否不能告她呢, 如果就算告她都是否輸的機會很高呢? 我應如何追討呢? 因有很多師傅等緊我找人工費, 她咁有錢本人都不知應否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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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當時給她的報價單內有期限, 所以她說本人遲交, 但本人之報價單內亦註明, 如有任何更改日期將會延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