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台RS賣給別人
賣2萬5
它本來要給我一萬五
然後剩下的分兩期
結果之後只給我一萬
變說要分三期
然後等錢全付完在過戶
如果有一期沒給我就可以把車牽回
之前付的一萬也是我的
可是之後都不付錢
我跟她說之前說好的
你錢不付那你車讓我牽回
他竟然跟我說他當初給我一萬我就要過戶給他呢
還嗆我出來輸贏
機車還是我的
我還沒過戶
也都沒有交易也沒證明
只是電話用口頭說
這樣我可以報遺失麻
我要當兵呢
我想快點處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