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其實我一直在暗戀一個女孩子,我跟她是在去年的旅行中認識的。
我跟她在回香港的時候交換了facebook還有msn,在2009 到2010年也沒算太多聊天之類的,我一直在思忖這份情懷。直至四月,當我考完試以後,我們就每隔三五天都會聊電話,msn的,也自覺有愛情的感覺了,便決定追。最近,意想不到她會跟我吃飯,這還是我們第一次約會呢。我自問當天的表現也不錯,可就是覺得暗示的時候還沒有到。
約兩個星期後就是她的17歲生日了,可是她當天卻約了好多朋友一起去玩(也包括我),我本來就該預備生日禮物的,可是當著這麼多女孩子送,瞎的也會知道我喜歡她,會造成尷尬。如果不送呢,又白白錯失一次機會。
我當天該怎樣表現?到底送禮物還是不送?
p.s. 當天恐怕只有我一個男孩子...所有人約15到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