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公務員服務年資和休假年資能分開計算兩回事

2010-06-22 3:23 pm
為何公務員服務年資和休假年資能分開計算兩回事

回答 (2)

2010-06-22 5:39 pm
✔ 最佳答案




第 七 條   公務人員至年終連續服務滿一年者,第二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七日;服務滿三年者,第四年起,每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年者,第七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年者,第十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八日;滿十四年者,第十五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三十日。

  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到職者,得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起核給休假;其計算方式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第三年一月起,依前項規定給假。
2010-06-22 9:37 pm
休假年資歸人事行政局管

公務員服務年資(或稱退撫年資)歸銓敘部管

休假年資解釋上比較寬

但服務年資則比較嚴格


收錄日期: 2021-04-11 17: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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