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車俾收車佬架車未轉名問題

2010-06-21 6:11 pm
我架車俾收車佬收左, 但係佢未賣出就唔會轉名, 但係我地大家都簽左份聲名。
如果架車好耐都未賣得出, 我驚佢楂我架車出去俾人影快相, 炒牌唔俾錢入我數, 咁份聲名有無用架? 有無話要賣左車幾耐要轉名, 唔轉名會唔會雙方都犯法?
我可以做d嘜野保障自己呢?
tks a lot~~

回答 (2)

2010-06-22 12:59 am
✔ 最佳答案
雖然你賣左架車,但始終未轉名,所以法律上車主還是屬於你!
你的憂慮絕對有可能發生,車輛未轉名前,發生的一切交通意外所引致的超速駕駛、人命傷亡、財物損失,除會追究當時駕駛者責任外,交通部還會根據車主資料作出相關追究,如屬普通影快相定額罰款違例,而交通警亦非當場捉拿駕駛者,車主就會收到交通部一封信,車主有責任提供當時駕駛者的姓名等資料,交通部會根據你提供的個人資料,再寄信到當事人証明真偽,若他承認,受定罪或罰款的當然就是他,但若他不承認,又或你不知是誰人駕駛,你就有必要拿出証明,表明你並非當時駕駛者,但如果你証據不足,由於法例上你是有責任管理好你個人車輛,絕不能以一句不知道當時駕車者是誰而推卸所有責任,交通部是不會接納這解釋的。就算是車輛被盜用,也必需第一時間報警存案。
如果屬違例泊車抄牌,而車行又唔肯交罰款,由於你還是車主,順理成章,當然要由你負責交罰款;所以所簽下的聲明書,祇能用作後期向車行作民事追討的用途。
嚴重點,如果當時駕駛者危險駕駛或醉駕,而引至人命傷亡,雖然有保險公司賠償給傷亡者,但如果保險公司找不到駕駛當事人追討,不排除保險公司事後會以民事追討你該筆龐大賠償金額,一句到尾,一天車主還是你,該車輛所引至的種種禍害,都與你有相連,所簽的車行聲明書,需有法律效力,但你還是會有可能無端端惹禍上身的,可大可小!車行為免車輛牌簿多一手用家,影響日後賣車的吸引力,所以很多車行都以聲明書代替即時轉名手續,但如果意外真的發生,最後吃虧的一定是你!
別無他法,為求安心,為求保障自己,自己多花一千元轉名費,向車行提出轉名,絕非危言聳聽,今天省下的一千元過戶費,可能就是將來破產的禍根!
車主是你,聲明書祇是証明你已將該車輛易手,雖附帶一句發生意外法律責任由車行負任,但聲明書祇屬於你和車行私自立下的文件,將來發生什麼恩怨,你和車行需自行了斷,但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祇會根據誰是車主而辦事!

2010-06-21 17:04:25 補充:
轉名或唔轉名都唔會犯法,但未轉名而發生意外,你就有機會犯下某些可大可小的交通罪行!而一旦發生嚴重交通意外,你至少有一條罪,就是未有管理好屬於自己的車輛,任由該車輛給不知名的人士駕駛。

2010-06-22 10:21:01 補充:
你的買車賣車及轉名事宜,當中沒有行騙成份,祇屬私人事項,警方是不會受理的!
現在你有兩個選擇, 第一: 完全不做任何事,等待車行將該車輛轉售及轉名,但於這段期間,你是有機會惹禍上身的。 第二: 馬上到該車行,理直氣壯地跟他說將該車輛轉名給第三者 (以後賣車,也應這樣做法),當然政府要收的 1,000 元轉名費是應由你付!如果車行不答應你馬上轉名,你就有理由去報警,如果去到報警的地步,一般車行都會息事寧人幫你馬上轉名的。

2010-06-22 15:32:50 補充:
該份聲明書盡管是屬私人或車行,一天未轉名,車主始終是你,由於車主是你,法例上你有義務管理好你個人的車輛,未有管理好你的車輛而任由他人駕駛,當中駕駛者有機會是無牌駕駛、無牌費駕駛,無保險駕駛、醉酒駕駛,或弄致人命傷亡,或撞毀他人財物,更有可能遇事駕駛者一走了之,如果是這樣,你認為警方及保險公司會向誰追究責任?
2010-06-22 9:56 am
咁我宜家可以做D嘜保障自己?如果報警備案有無用?

2010-06-22 14:50:39 補充:
但係對方係張合約係用自己名同身份證同我簽, 唔係用車行, 咁係唔係一樣如果有麻煩呢張合約都無用? tks~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56: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621000051KK0030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