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公務員的休假年資是否等同服務年資
未必!
在當「正式公務員」前,只有在任何的公務機關內當過「約聘雇、短期進用、
臨時人員」,考上公務員後,「休假年資」是可以合併計算的,「服務年資」
是要從「考上公務員」後才開始算的!
例如:有A君、B君二人,A君曾經當過機關的臨時人員,B君都沒有當過。
A君之前已當公務機關的臨時人員已有3年多了,那A君考上公務員後馬上就有
「14天」的休假日可以休,B君是必須要滿三年後才可以休14天假期的!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七條 公務人員至年終連續服務滿一年者,第二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七日;服務滿三年者,第四年起,每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年者,第七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年者,第十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八日;滿十四年者,第十五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三十日。
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到職者,於連續服務滿十二個月後,得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核給休假;其計算方式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
第三年一月起,依前項規定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