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援單親家庭再婚2

2010-06-21 5:20 am
本人是領取公援的單親家庭。
本人是男性,上次離婚後便與子女共同領取公援。
現在再婚,最近在大陸與相識多年的女友結婚。
請問各位!我現在的身份是否單親家庭?
因為現在的新太太是大陸人,沒有居港權,她的公援金(100%)一定應該沒份的。請問各位仁兄仁姐解釋給我知,我是否單親或其他!謝謝!

回答 (2)

2010-06-22 5:19 am
✔ 最佳答案
無論你在香港/大陸結婚,你的身份不再是單親了,要向保障部申報,否則他日說你隱瞞實況。我見過的CASE是妻子還在內地,不能照顧孩子,照舊有的綜援金額發放,直至妻子定居香港。詳情都是要問保障部。
2010-06-24 12:52 am
因為現在的新太太是大陸人,沒有居港權,她的公援金(100%)一定應該沒份的。請問各位仁兄仁姐解釋給我知,我是否單親或其他!謝謝!

答:樓主係有子女且現任妻子居住内地並未來港定居,所以樓主在現任妻子來港定居之前的身份其實還是屬於單親家庭。雖然樓主的妻子是一定沒有你所說的公援金的,但是樓主仍然要如實向社署申報已婚的身份。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19: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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