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遗棄子女是否犯法?

2010-06-20 12:35 pm
有個網友説和香港男人有個非婚生子女,但男方一直沒有照顧(金錢上),想到香港作出起訴...
現在只想知道法律上而言,此行為是否觸犯香港法律(遗棄子女,不管婚生或非婚生,並且假設在香港發生)?
多謝解答
更新1:

OK,多謝兩位,如果在香港,將親子女遗棄街頭又是否犯法呢?依稀記得以前成日有廣播説:...發現棄嬰,警方急欲會晤其父母。 只是説“急欲會晤”,並沒有通緝。 是不是遗棄子女並不犯法,只有疏忽照顧才犯法呢?(例如近年發生很多的獨留子女在家案)。 如果知道,請明確指出是或否,是的話,是幾章幾節?多謝

更新2:

OK啦,而家果個人已經沒找我了,無法幫她解決問題,不過亦要多謝大家一聲,唔知選邊個答案好,大家都咁熱心咁識嘢,尤以“懦夫救星”之後幾位特別勁,唯有抽籤決定,抽籤結果係就係果位懦夫...救星

回答 (6)

2010-06-20 1:11 pm
✔ 最佳答案
對於非婚生子女係法律上,男方係有權唔照顧既。
更何況你點證明孩子既父親是誰人呢?

2010-06-21 04:44:47 補充:
根據香港法例13章
(1) 有關未成年人的管養或教養問題,以及有關屬於未成年人或代未成年人託管的財產的管理問題,或從該 等財產所獲收益的運用問題─
(c) 凡有關的未成年人為非婚生子女者─
(i) 則母親所具有的權利及權能,與該未成年人若是婚生則該母親憑藉(b)段而具有的權利及權能一樣;
(ii) 父親所具有的權利及權能(如有的話),只為該名父親根據(d)段作出申請後法院所命令者; (由1993年第17號第19條增補)

2010-06-21 04:45:03 補充:
※根據以上法例,除非非婚生父親有法庭手令,否則則母親所具有的權利及權能。
由於係呢個個案父親沒有非婚生子女者既權利及權能而其父親亦不是其一直照顧緊個bb,所以香港法例第212章27條則對其不適用。
香港法例第212章27條通常係用黎告d已婚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唔照顧小朋友,或照顧不周而令佢受傷害。
※懦夫救星 引用法例錯誤,超錯,all wrong。
關於棄嬰問題,警方對於非婚生既,警方通常都係起訴個媽媽(如果男經手人無協助棄嬰)侵害人身罪。

關於領養兒童,領養人係有責任照顧,係根據香港法例290章既領養條例執行,即領養人有法庭手令,具有該兒童的管養或教養的權利及權能。

2010-06-21 04:45:30 補充:
急欲會晤係無提出起訴既意思,警方沒有拘捕權,通緝則已帶含具有足夠證據提出起訴出的意思,如果警察係街上發現當事人可以拘捕返去警署進行處理。點解會用急欲會晤呢d字眼呢,因為事件未了解清楚,個棄嬰係俾人係醫院偷出黎定係點呢?無人知!如果個bb係俾人偷左棄係街度,咁警察告個父母有咩意思呢,警察唔止唔告佢仲會幫佢。

急欲會晤同通緝係好大分別,黎....1...2...3對住懦夫救星...笑

由於問題問係香港起訴,所以涉及大陸法律不作回答

由於我回答緊係法律問題,如果我既口吻較強硬,就請見諒見諒,畢竟法律跟道德問題有別,我唔想誤導人,害左人,其實大人問題唔應傷害到個細,生得出黎,幾辛苦都要照顧好佢。

2010-06-21 04:52:59 補充:
雖然講左涉及大陸法律不作回答,但關於驗dna個方面我想有所補充,既然你告個男方,佢仲會唔會自願俾你驗dna咩!如果是強行的話,則涉及取證不公既問題,法庭不接納。
2010-06-27 9:12 am
抽籤決定?? 你唔理答案內容, 淨靠抽籤? 咁抽到 005 - 離哂題 - 都當最佳答案??!!
我用心機去答, 但你連用心機去睇答案嘅 courtesy都無....我唔玩咯!
2010-06-21 2:50 am
若果子女係非婚生. 子女既撫養權絕對係女方.
男方完全無任何權利. 亦無任何義務負擔金錢或行為.

聽你既咁講女方係大陸人, 大陸法律反而唔同,
dna 證明到個bb係男方有份的話, 雙方就存在事實婚姻.
男方要作出金錢上的補償.

至於領養就唔同, 因為養父/母係經社署正式手續領養.
自然責無旁貸, 然而亦可以向社署放款撫養權.
在此之前遺棄, 或者獨留幼童家中都係犯法.

發現棄嬰,警方急欲會晤其父母. 因為警方不能亦不會假設
bb係被遺棄, 有可能係走失或被其他人帶走.

最後一言, 件事女方好似好可憐咁. 但係唔帶眼識人, 亂發生關係的又是誰呢.

2010-06-21 12:58 am
幾位解答者, 一係錯誤,一係離題
至於樓主 真係懶惰
法例之麻 自已搵都得啦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0B8314CD709D2D848825648C0004F24B?OpenDocument
章:
212 侵害人身罪條例
條:27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

詳情自己入去睇



將親子女遗棄""街頭""
一定係犯左法
如果遺棄期間個兒童受左傷,就一定入硬罪添

但係如果父母 將子女拋棄之前 替他找尋合適監護人
完全保障兒童的衣食住行
即係社處.保良局.親戚朋友等等
之後才遺棄就不會構成本罪

2010-06-20 17:00:50 補充:
ng話: 對於非婚生子女係法律上,男方係有權唔照顧既。

你收皮啦`..莫講話非婚生.就算非親生,領養.
都一樣有責任照顧兒童
一樣受以上法例約束

2010-06-20 17:04:47 補充:
Diamond ( 小學級 4 級 ):
1) 遺棄者, 是掉在街上不理, 並不等同沒有照顧。


遺棄掉在街上.仲要不理..仲唔等同沒照顧?
好..就算俾你講得過

都一樣會犯以上罪行

""看管或照顧責任的父母或其他人,如沒有為該兒童或少年人提供足夠的食物、衣物或住宿,即當作忽略該兒童"" (cut左)
2010-06-20 6:43 pm
在香港有專門收養小孩的機關,不用遗棄子女來犯法!

機構名稱:母親的抉擇(Mother’s Choice)
2010-06-20 5:17 pm
1) 遺棄者, 是掉在街上不理, 並不等同沒有照顧。
2) 既然沒有結婚, 很難以男方不照顧自己兒子的罪名來入罪吧。
3) 即使在香港發生, 情況跟上面兩點一樣。

既然不幸遇上了薄情郎, 自己好好用心的照顧好自己的兒女吧。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50: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620000051KK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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