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後,為了申冤曾致電投訴科,又寫申訴覆核,地鐵公司回覆是我媽沒正確拍卡,堆出了一大堆條例,說應罰500元,現酌情暫緩留待下回一併追討。阿媽看了信件,真不明白。
求求各位仁兄仁姐,可否解答以下問題。
1.地鐵公司是否因阿媽曾致電投訴科,便當阿媽錯又好,對又好,為了化小便草草了事作暫緩處理?
2.如根本沒看過錄影帶,又怎能夠辨出誰說謊話?因查票員屈阿媽沒手持八達通,只放卡入環保袋略過而已,其後又竟說我媽跟人入閘。
3.真不明白地鐵公司話我媽沒正確拍卡,她又怎可以入閘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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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時阿媽手持八達通拍卡在感應器上過閘後至入升降機內(約30尺), 全程前後只有阿媽一個人. 他們(1女2男) (查票員)查票後 口口聲只說: 沒入閘記錄。 所以要罰, 理直氣壯, 完全不聽解釋。其後阿爸到場後, 阿媽大喊要阿爸相信她, 簽了紙承認不擔保會查看影帶(因他們說警察亦無權看), 簽又死可能罰500元, 唔簽又死, 因查票員說唔簽上庭會罰更多. 加上我媽從不遲到, 無啦啦返工入地鐵拍卡俾查票員屈,那刻阿媽激動到令查票員對阿爸說她是否「痴線」? 阿爸反駁查票員; 你們才痴線, 她是被屈無路訴才這樣。 你說地鐵公司暫緩處理恰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