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四天,其中一天是休息日,可否領全薪?

2010-06-19 7:33 am
上星期小弟不幸因交通意外,請了幾天病假. 因病假連續四天才可攞4/5人工,回到公司,公司告知雖然我病假當中第3天是休息日,但該休息日亦要扣1/5人工(本人一向的休息日,都是領取全薪),公司說因為若我申請病假一定要有連續四日(醫生紙是有連續四日),我若要領取該全薪休息日,便不能領取4/5病假人工,本人覺得很不公平,這是否合乎法例?

回答 (2)

2010-06-19 8:00 am
✔ 最佳答案
1)就你的問題,我之前也曾求證過:你公司所說的,完全正確,當中亦沒有欺騙的成份。

2)沒錯,如果你公司是依據勞工法例執行有薪病假的話,的確是需要連續4天的註冊西醫,註冊中醫,或註冊牙醫的醫生證明書(統稱:醫生紙),才可享有有薪病假的80%。

3)即使當中是否包含有薪休息日,有薪勞工假...這等原先可以有全薪的假期,也變成得80%的假期。

4)表面上,是很不公平,正如你所說,明明是全薪的,為何變成只得80%的假期呢?話雖如此說,但要有資格取得連續4天的有薪病假,就需求<遷就一下>,如果你堅決想要取得100%應有的全薪假期,也是可以的,不過,就需要放棄原來可以取得4日有薪病假的資格,這一點你自己可以作出取捨。這就是勞工法例所規定的。





問2.
僱 員 在 甚 麼 情 況 下 可 享 有 疾 病 津 貼?

答2.

如 屬 以 下 情 況, 僱 主 該 支 付 疾 病 津 貼 給 僱 員:
a. 僱 員 已 累 積 了 所 放 取 有 薪 病 假 日 的 數 目;
b. 所 放 取 的 病 假 不 少 於 連 續 四 天; 以 及
c. 僱 員 能 夠 出 示 適 當 的 醫 生 證 明 書。
僱 員 如 放 取 第 一 類 有 薪 病 假, 須 有 由 註 冊 醫 生、註 冊中 醫 或 註 冊 牙 醫 簽 發 的 醫 生 證 明 書。
僱 員 如 放 取 第 二 類 有 薪 病 假, 須 有 由 他 在 醫 院 門 診 部 或 留 院 時 為 他 診 治 的 註 冊 醫 生 、註 冊 中 醫 或 註 冊 牙 醫 簽 發 的 醫 生 證 明 書。 (關 於 第 一 類 和 第 二 類 有 薪 病 假 的 定 義, 請 按 此 處 參 閱 答 1。)
http://www.labour.gov.hk/tc/faq/cap57g_whole.htm#Q2





問3.
怎 樣 計 算 疾 病 津 貼?

答3.

每 日 疾 病 津 貼 相 等 於 僱 員 在 該 病 假 日 前 1 2 個 月 內 所 賺 取 的 每 日 平 均 工 資 的 五 分 之 四。
在 計 算 每 日 平 均 工 資 時,僱 主 須 剔 除 (i) 未 有 付 給 僱 員 工 資 或 全 部 工 資 的期 間,包 括 休 息 日、法 定 假 日、年 假、病 假、產 假、工 傷 病 假 或 在 其 同 意 下放 取 的 假 期,以 及 沒 有 向 僱 員 提 供 工 作 的 任 何 正 常 工 作 日;連 同 (ii) 就 該期 間 已 支 付 的 款 項。
http://www.labour.gov.hk/tc/faq/cap57g_whole.htm#Q3
2010-06-19 5:44 pm
打工是這樣 不公平, 協助東主賺 100 萬, 東主將大約 5-10% 的收入作為月薪, 用諸多的理由, 左計右計, 因此想增加收入, 要有工業行動, 要集體 ,起錨 >,

一般醫生的病假以 3 天為上限, 如果是公司的指定醫生, 更加困難要求多於 3 天, 否則, 下一年公司會轉 指定的醫生, 東主話事, 唔公平, 但合法, 很多法令協助東主,

事實 :

1. 政府帶頭造成貧富懸殊,打擊公務員士氣, 將學位文職
職位的入職薪酬
調低兩個起薪點,2010 年十月開始生效

2 再有消息指學校迫令學生或教師參加後日舉行的撐政
改遊行。
位於東涌的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黃楚標中學被指將參加
集會遊行 訂為教師專業發展活動之一,若有老師不參
與需親自向校長解釋 原因,不少老師為「保飯碗」,無
奈下被迫參與是次集會遊行。

要有 / 追求更多勞工權益, 更好福利, 可以聯絡 92-32 -07-40 陳生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19: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618000051KK0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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