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先知以利沙竟然連小孩子也咒詛, 莫非真是有其神必有其民?

2010-06-18 9:02 am
聖經又記載了神的子民的劣行, 有關經文如下:

以利沙從那裏上伯特利去. 正上去的時候, 有些童子從城裏出來, 戲笑他說, 禿頭的上去罷, 禿頭的上去罷. 他回頭看見, 就奉耶和華的名咒咀他們, 於是有兩個母熊從林中出來, 撕裂他們中間四十二個童子 . (列王紀下 2:23-24)

神的先知以利沙, 竟然向貪玩的小孩子以上帝的名發咒詛, 並殺死他們, 毫無人性.

而且他是奉耶和華之名發咒的, 咒語應驗, 證明上帝亦支持這種缺德殘忍的劣行.

難道真是有其神, 必有其民?

上帝如此醜惡, 我們還應否信奉他呢?
更新1:

飛機仔: 唔好意思, 我又要唔俾面咁講句, 你的回答欠缺人性, 因為即使他們不是無知小童, 並對這個宗教有反對之意, 也不應殺他們其中四十二人, 因為他們只是說戲笑話而己. 正如現今的示威者也反對政改集會, 政府也應該殺死他們其中四十二人麼? 如此殘忍的神, 我們應該遣責吧.

更新2:

再致飛機仔: 你詭辯都冇用, 你的答案, 冇人會認為是有人性的. 你說我美化受害者, 但我只是按着聖經寫的去說, 相反地, 你加添了太多沒跟據的假設, 你為聖經加多減少, 是會在生命冊中除名的.

更新3:

再致飛機仔: 「是會在生命冊中除名的」, 這句說話是我故意為試探你加進去的, 我的預期效果是你會寫好多嘢, 發晒爛渣, 哈哈哈, 果然估中晒, 這代表什麼呢? 我想你知道在你的潛意識中對永死, 永刑, 或地獄, 有很大的恐懼, 所以你會有這樣的反應.

更新4:

再致飛機仔 (續): 你其實是中了教會的圈套, 教會用永刑嚇人, 使人的潛意識懼怕, 於是你的腦就在不知不覺間將所有基督教的教導合理化, 因為你內心生怕一旦自已不信, 會受永刑, 我見你的很多回答合理性很低, 就知道你中了教會的圈套了, 就算我這樣說, 你現在還不會醒的, 但當你有朝一日, 你有足夠的智慧時, 希望你記得這次我對你的試探的意義.

回答 (5)

2010-06-23 5:25 am




列王紀下

2:23 以利沙從那裡上伯特利去.正上去的時候、有些童子從城裡出來、戲笑他、說、禿頭的上去罷、禿頭的上去罷。

2:24 他回頭看見、就奉耶和華的名咒詛他們。於是有兩個母熊從林中出來、撕裂他們中間四十二個童子。





以色列民中都知以利沙為耶和華的先知



童子戲笑以利沙,是藐視神的先知,藐視的話語是基於以利沙的外貌作諷刺。



以利沙不是為自己對付眾童子,而是基於藐視先知的罪,也就是對神的藐視發出咒詛;神在環境上配合咒詛,使他們被殺,為的是警誡眾民要對先知尊敬,因為先知是代表神。

2010-06-23 11:31:58 補充:
不死又怎能產生威嚇性,不死又怎能不畏懼呢?

試想想,連神的先知都忍不到,可見其挑釁是大的,其潛在罪惡傳播風險是大的(就是人對神的藐視),所以以死阻止罪惡傳播。

要記住,以利沙的咒詛不是人衝撞他,他憑自己而作,他作事是憑裏面而作,咒詛也是出自神的反應,神的反應是從神人以利沙而來的,所以耶和華在環境作事,以證明以利沙是神用的先知。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我們要對神產生敬畏的心,就是蒙福的路,讓我們一起走吧!

2010-06-23 11:37:10 補充:
試想想,你當街辱罵國家主席、辱罵尊貴人,成何體统,你說應不應該受罰!
2010-06-20 10:25 am
引用九陽魔童 :「即使他們不是無知小童, 並對這個宗教有反對之意, 也不應殺他們其中四十二人, 因為他們只是說戲笑話而己. 正如現今的示威者也反對政改集會, 政府也應該殺死他們其中四十二人麼? 」

這正是問題本質,即人數可能超過百人,分明是有預謀的 ,又如何?他們有用武力攻擊「以利沙」嗎?今天有那麼多的人圍堵高官,衝擊保安、警察,行為有過之而無不及,政府也應該殺死他們嗎?

2010-06-20 02:28:07 補充: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條誡命更大的了。」

2010-06-20 16:57:28 補充:
「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異見者除去。因為神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基督徒)在愛裡未得完全。」

想讓祂有愛的對像及能夠被愛,就殺死「非對像」?這是愛?這就是祂創造人的最大目的?

如果不能「求同存異」,世界會安定嗎?

2010-06-23 01:31:50 補充:
這是人命價值的問題,不論侮罵(事實是取笑)以利沙還是公然侮罵上帝,都不應殺死他們。

而且神說「不希望一人沉淪」,而死後亦有最後審判,一早殺了他們,無疑阻撓、斷絕他們最後轉信的機會!?

今天反基人仕祇是說出事實及心中的疑問,難道 Zoe 希望上帝殺死他們!?
2010-06-19 6:13 am
因為基督教的教義:「信者者生 逆我者亡 信者得愛 不信者恨」

同時也有反科學,反理性,反人道,反常理的世界觀
2010-06-19 2:29 am
“撕裂他們中間的四十二個”—只是其中的四十二個,而不是所有孩子。

可見這是一大團的人,人數可能超過百人,無端端為什麼有這麼多的人數集聚?分明是有預謀的

2010-06-18 18:30:06 補充:
要明白這經文以先,先要了解聖經裡面所說「童子」的定義。童子固然可以代表小孩子,可是
1.《創世記》44章29-34節稱便雅憫為「童子」,而當時他已經是有好幾個孩子的父親了;
2.《列王記上》第3章講到童子所羅門王到基遍向神獻祭,當時他最少已經廿歲了。所以童子可以講小孩子、少年人,也可以講達到結婚年齡的年輕人。

所以這裡的童子乃是指一批年輕人。而且伯特利是一個拜偶像的中心,很多聖經學者認為這班的童子可能就是拜假神的先知門徒。他們因為嘲笑以利沙而遭到 神很嚴厲的處罰

2010-06-18 20:01:12 補充:
注意,24節以利沙雖是奉耶和華的名去咒詛他們,但從來沒有叫這些母熊去咬死他們,這乃是 神自己所做的工作。

神知道那些人心懷的惡念,這是神親自施行的審判。

2010-06-20 02:22:08 補充:
包括我在內,其實大多數人信奉基督教原因不是怕永刑,而是被神的愛吸引。

這世界,從沒有一個宗教會告訴你,它的神愛你,渴望跟你建立親密關係的。基督教是一個很重視關係,以愛為核心的宗教。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馬可福音12:30-31)」

2010-06-20 02:37:03 補充:
神最想要的是我們的心,祂創造人的最大目的,是想讓祂有愛的對像及能夠被愛。聖經中,神用夫婦來比喻祂跟人之間的親密關係。祂希望人跟從祂,是出於對祂的愛慕,而不是恐懼永刑。

聖經教導剛好跟發問者所講的相反:
「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約一4:18)」

2010-06-21 00:51:47 補充:
HKman

基版天天都有一些反基在侮罵上帝,他們至今不是還活得好好嗎?起碼上帝至今還未擊殺他們,為何你說上帝殺死「非對像」?

「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5)」

2010-06-21 01:03:35 補充:
不要忘記,以色列原是一個信仰耶和華的國家,而以利沙則是上帝揀選的先知,是在當時代表上帝的,公然侮罵他基本上等同公然侮罵上帝。

神是監察人心的,祂會憑人心裡的惡念而審判他們。
2010-06-18 9:37 am
「以利沙從那裡上伯特利去,正上去的時候,有些童子從城裡出來,戲笑他說︰“禿頭的上去吧﹗禿頭的上去吧﹗”他回頭看見,就奉耶和華的名咒詛他們。于是有
兩個母熊從林中出來,撕裂他們中間四十二個童子。」(王下2:23 - 24節)

1.聖經中的童子,未必年紀很小。如以撒被獻時已能背柴
走三天山路,約瑟被賣時已經十七歲,卻仍被稱為童子(創22:5~6、37:2)。嚴格講,童子乃指未婚,和「懂事與否」沒有直接關係,和年齡亦沒有必然的關係,那群「童子」一連四十二人,連群結黨,試想想,我們走在街上,有 40 位年連群結黨的年輕童黨匪圍著你去嘲笑,閣下有甚麼反應??

2.當時的伯特利,耶羅波安曾在那裏設立“牛犢”和“祭司”,使以色列國的人不上耶路撒冷獻祭敬拜真神。所以這些“童子”“戲笑”神的先知,有當時的宗教背景,並非普通的戲笑,乃是對神一種惡意的褻瀆。不過聖經記載得很簡單而已。

3.注意王下二章廿四節—“…就奉耶和華的名咒詛他們,於是有兩個母熊,
從林中出來…。”可見以利沙不是憑自己一時的氣惱咒殺他們,乃是奉神的名而咒詛他們的。神乃是愛護幼童的神(拿4:11),他們若非該受這種懲罰,神決不
會罰得過份。

4.“撕裂他們中間的四十二個”—不是所有孩子,只是其中的四十二個。這四十二個可能都已經不是“無知”的幼童了。可見這是一大團的人,人數可能超過百人。為什麼有這麼多的人數集聚,他們的目的和用意是什麼?可想而知,他們是非常不懷好意的集聚在一起。也許只有這樣的一個「自然災害」;才能阻止他們的惡意。

資料來源: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Chinese/project/big5_topic21/7E/big5_21_7E_a.htm


2010-06-18 13:38:28 補充:
那我亦要唔比面咁講句:

一有死人、塌樓,九陽君永遠美化受害人死前的情形,永遠淡化他們的惡行、永遠都是上帝的錯。人究竟有無反省自己的行為??

一件事情有很多觀察的角度,發問者角度不中肯之餘,還處處坦護犯錯的人。

至少木人提出的理據,他們並非一群無知、天真、可愛的小童。

2010-06-18 13:45:05 補充:
我們未必清楚當中的細節,畢竟聖經只是輕描淡寫記載這件事,發問者既然無法清楚這件事的詳細情況,就批評答案「無人性」,可見發問者偏見之深,處處坦護犯錯的人,不斷把環境、童子「美化」--他們只是可愛的小朋友、他們講的只是戲言云云,只是發問者的猜測。上帝既然重罰,情況當然不會像發問者講的一樣--以利沙的情況一定不像政改一樣的和平集會,而是一群年輕人(不知是否黨匪),追逐一個神委派的先知,更不知他當時有沒有生命危險。(42個年輕力壯的人圍著一個人去嘲笑,下一秒真的不知會發生甚麼事!)

2010-06-18 13:49:58 補充:
更正,不止42人,42只是一部份的人而矣。

懲罰是否過重、是否「毫無人性」,是我們無法、亦無資格判決的,當時你我都不在場。分析都是僅憑幾句經文。

本人相信,上帝的裁決是公義的,祂重罰,當然有祂的原因並作出適當裁決。(只是聖經沒有詳細解釋)

那群年輕人,被上帝懲罰,情況當然是慘。但「悽慘」並非不要上帝作懲處的理據。

我們亦不要因為表面很「慘」,就一味坦護他們,這是邏輯上「訴諸憐憫」的謬誤,導致片面理解事情的真相,不夠客觀。

2010-06-18 16:16:22 補充:
再致發問者:

你轉移視線都、冤枉本人(在聖經加插內容)都無用,從你的發問,已經證明閣下偏坦成性。因為你單憑一幅簡短的記述,就硬說別人「無人性」,又係你話:「我們斷事怎可以如此求其」。(qid=7010061501578)

但今次九陽先生,斷事真的很求其,簡直雙重標準!

2010-06-18 16:16:28 補充:
我只是在聖經範圍內,作出「假設」之嘛(你都識講啦),那我甚麼時候成了:「為聖經加多減少」?

我只是客觀分析聖經(例如更正閣下:童子不一定是小童、「戲笑」或有更深層次的羞辱、或還有其他因素聖經沒有記載),當然這些解釋當然不是每一個人都接受,但你說:「你的答案,冇人會認為是有人性的」就肯定是你個人的偏見。

原文解釋:
http://a2z.fhl.net/fore/fore40.html

2010-06-19 00:57:23 補充:
再致發問者:

發問者,我寫這麼多,只是希望你明白,而並非發爛。

或許你真的喜愛刺激別人為樂,你明知寫出誣陷的說話,真的會刺激別人,言語可以殺人。

但你大錯特錯了,我每次回應,心裡都平靜得出奇,沒有憤恨。你知道為甚麼?因為我明白,你根本迷失了,你只有在反基層面上才尋回你自己,除了反基,你甚麼都沒有,我覺得你太可憐了。

我呢?回不回應,我可以自由選擇,我選擇回答你的陳舊問題,一方面是給你看,就算你不看,甚至歪曲我的作答,都無所謂,因為另一方面是給路過的人看。其實我不回應,亦無相干。我相信主自己會保守祂認為要保守的人。我選擇回應,只是我希望厘清一些信仰問題,路過人不致被誤導。

2010-06-19 01:11:21 補充:
我亦是受教會傷害的人,虛偽牧師、信徒(我某程度上亦是)我都見不少,但我無選擇離開。何解?因為我的信仰根基是建立在耶穌身上。人即使令我失望,上帝必不會令我失望。

2010-06-19 01:31:54 補充:
發問者,我知我講咁多,你暫時都未醒。

教會並沒有如你所說設下圈套,用永刑嚇人,讓人墜進去。或許你以前接觸的教會是這樣吧,但本人亦非害怕永刑才接受主的,亦非因為恐懼才回應你的「試探」,我很欣賞閣下大膽猜測,可惜是「超錯」。你根本不明白我,或許有機會,本人向你講下我平平無奇的信主見證。

簡單講:我為何信?是因為「有」祂。

我希望你亦嘗試把信仰建基在主耶穌身上,不要建基在人的身上。

亦希望你記得我向你講過這番話(答案中和意見中的話)


收錄日期: 2021-04-24 09:42: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618000051KK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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