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單方面申請離婚用以下這個理由批准的機會大不大呢?請大家幫幫忙給些意見!有些長
丈夫自失業之後就經常飲醉酒,每次飲醉酒都會無故發脾氣,罵人擲東西,如困我勸阻的話就被他拳打腳踢。我的下巴、臉頰、心口就是他攻擊的目標,每次都被他打到流血和紅腫。下體也試過被他踼過痛過幾天。最嚴重一次是差被他擰死,那一次我和他因飲酒問題而吵架,而他就叉住我的頸,好在有其他人在,立即拉開他我才能死裡逃生。
直至有一次丈夫再次用拳頭打我心口和臉頰,我決定報警。最後被丈夫被法庭判罰守行為12個月。至此之後丈夫行為有所收歛,對我不再拳打腳踢,但就用另一種方式虐待我.每次醉酒之後他就會有性需要。我若不依從他就罵我,恐嚇打我身邊的東西.或是趕我出門口、有時又會用自殺要挾我.也試過趁我熟睡時強行性交,我無力反抗只有默默忍受.每次我都有種被強姦的感覺。自此我害怕和他有肌膚接觸,害怕他的拥抱.每次丈夫接近我,我都會好自然地避開他,這一切又惹起他的誤會,以為我有第三者,我崩潰了,我受不了了,這精神虐待對我的傷害遠超過肉體傷害啊!我決定要離婚,我要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