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是國民犯罪的後果嗎?

2010-06-18 12:59 am
原來基督教相信天災是國民犯罪的後果, 有關經文如下:

你的民因得罪你, 你懲罰他們, 使天閉塞不下雨 , 他們若向此處禱告, 承認你的名, 離開他們的罪 , 將當行的善道指教他們, 且降雨在你的地, 就是你賜給你民為業之地. 國中若有饑荒, 瘟疫, 旱風, 霉爛, 蝗蟲, 螞蚱, 或有仇敵犯境圍困城邑, 無論遭遇甚麼災禍疾病. 你的民以色列, 或是眾人, 或是一人, 自覺有罪, 向這殿舉手, 無論祈求甚麼, 禱告甚麼, 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赦免. (列王紀上 8:35-39)

原來基督教相信天災是國民犯罪的後果 , 怪不得基督徒郁吓都以為自已犯了什麼什麼罪! 但是我們今日知道這是錯的, 亦怪不得教會叫初信主的人先睇新約聖經, 免得他們倘未被洗腦就知道這是迷信的宗教.

中國人有河伯娶妻 , 基督教有天災為國民犯罪之說 , 其實都是這樣迷信, 我們還應該相信聖經, 教會, 和牧師嗎?
更新1:

飛機仔: 你話我妄說, 點知你又一樣承認天災可以是因為國民犯罪, 仲要迷信到整多個撒旦出來降禍, 你真係盡顯基督徒迷信本色.

回答 (2)

2010-06-24 10:07 pm
經常有地震死人係咪因為上帝搞屎棍?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10041500227

2010-06-24 14:13:58 補充:
《聖經》的可信性:
http://*****/jsjOF

* * *

根本《聖經》就充滿流料,例如四福音書中就只有《馬太》及《路加》兩本有耶穌出生事蹟,連成書最早的《馬可》都沒有,而兩本福音之間矛盾嚴重(例如《馬太》版本的約瑟夫婦原本在伯利恆生活,誕下耶穌後因避難才輾轉去拿撒勒定居;《路加》版本的約瑟夫婦本來就在拿撒勒生活,因普查才去伯利恆並在那兒誕下耶穌),起碼有一本是捏造,再加上兩版本都與歷史不符兼情節荒謬,最大可能性是兩本福音都是老作!

耶穌真的在伯利恆出生嗎?
http://*****/ye7gngt

2010-06-24 14:14:32 補充:
又例如新約預言公元一世紀世界末日(已徹底破產接近二千年):
*****/y9pjr2j

更多落空預言:

推羅預言
budurl.com/ljz4

斷章取義兼張冠李戴的以色列復國預言應驗
*****/32nk3r

其他:
*****/yfzhqm7
*****/czrlm2
www.skepticsannotatedbible.com/proph/long.html

用教徒的穿鑿附會解經法,蘇東坡的《水調歌頭》都可說成是預言神舟五號飛船的發射,而且更為合理:
http://space.uwants.com/html/99/2638799-386272.html
2010-06-18 1:41 am
發問者誤用所羅門的禱文,或許以色列人有「天災是因為國民犯罪」的觀念,某程度上這只是以色列人故有的觀念。我們不能單憑這經文而無限引申到任何實際的情況,妄說「天災因為國民犯罪」云云。

事實上天災未必與國民犯罪有關。

*******

疫症、教會與香港的重建

非典型肺炎在香港爆發和肆虐,帶來港人的恐慌和經濟上的嚴重打擊,社會人士所關心的,主要是如何使疫情早日受控制,繼而尋求如何振興香港的經濟。另一方面,信徒在疫症期間所關心的主要有三方面:第一,這場疫症的來臨是否因為人的罪?第二,教會在這艱難的時期應承擔甚麼責任?扮演甚麼角色?第三,教會和信徒在災後的重建上應肩負甚麼責任?這些都是教會在這時刻應多反省和思考的問題。

一、疫症與苦罪的問題

從科學的角度看,非典型肺炎的發生乃動物身上的病毒變種,侵害人身體所造成的。它的傳播又與禽畜飼養方法不當和破壞生態環境有關。其實過去三十多年來,已經有差不多三十種新傳染病產生,殺害了數以百萬計的人,除了伊波拉病毒、瘋牛症和愛滋病外,近年又有禽流感和猴天花的肆虐,但信徒多不能滿足於這種科學的解釋,因為聖經表明,神常用災難懲罰犯罪的人,而疫症又特別與罪的懲罰有關(民一四章,一六章,二五章;代上二一章;代下六28-31)。

不錯,按照聖經的教導,人間一切的苦難都是始祖亞當和夏娃墮落犯罪的後果,但聖經的真理同時告訴我們,不是所有苦難都是人犯罪的直接後果,從聖經的觀點看,苦難有多方面的意義:

1. 天災

很多自然災難的發生,如火山爆發、颶風、龍捲風和地震等,不一定是神用來懲罰人的(但這可能性是有的,就如神用洪水作為人類長期犯罪的報應)。例如加利利湖經常有突如其來的風暴,主和門徒也曾在湖上經歷過這樣的風暴,也不是因為他們中間有甚麼特別的罪惹來那場風暴;菲律賓和香港每年夏天都有颶風的災難,美國也常有龍捲風的災難,我們一般都不會將這些災難和受災者的罪連在一起。

2. 人禍

人在道德上的敗壞,往往帶來人世間很多的災難,例如戰爭、生化武器的傷害、歷史上民族清洗式的大屠殺和人破壞生態和環境所帶來的災難等,這些都明顯是人類犯罪帶來的災難。

3. 無辜者受害

有一些災難臨到人的身上,不是因為受苦者的罪,而是別人的罪。基督死在十架,是無罪的代替犯罪的人受苦(林後五21)。有些嬰兒出生便染上毒癮和愛滋病,也不是他們的罪,而是他們父母吸毒和縱欲的罪,還有,近年發現二手煙帶來的傷害比一手煙更嚴重。無辜者不能幸免於罪禍帶來的禍害。

4. 彰顯神的榮耀

約翰福音第九章記載的瞎子,門徒以為是他自己或他父母犯的罪叫他生來就是瞎眼的,主指出不是誰犯罪的問題,而是在這件事上要彰顯神的作為(約九1-4)。在此主否定了當時一般猶太律法師的簡單邏輯:壞事自會臨到做壞事的人。其實,所有的禍患都是罪破壞了神完美創造的後果,瞎子身上的災難並不可以用來思想誰犯了罪的問題,而是要我們看見神能夠在一個充滿災難的世界中,彰顯祂的慈愛和醫治的權能,從而叫人看見祂的榮耀。

5. 撒但而來的攻擊

某些天災人禍是來自那惡者的。約伯身上極大的苦難是撒但的作為,但也是神所容許的,目的是透過可怕的苦難,印證他對神那份高貴的「純正」(伯一9-11,二3、9),結果是帶給他更大的祝福(伯四二10、12)。

6. 苦難與試煉

苦難臨到,人總喜歡從負面和消極的角度去看,但保羅卻給我們看見患難有它積極的一面。當他為了身上的一根刺三次求主而得不到解脫時,主卻給他看見,這是主給他的試煉,目的是叫他透過身上的刺的磨煉,更認識神和祂的大能(林後一二9-10)。

從以上這些聖經事例給我們看見,我們不能從因果和報應的簡單觀念去看苦難,災難可能是神用來審判和懲罰人的工具,但也可能與罪沒有直接的關係,而苦難更可能是神用來試煉、磨煉屬祂的人,並帶給他們更大的祝福。

神是絕對自由的神,也是獨行奇事的神,同時祂必須按祂的慈愛和公義原則行事,因此祂賞善罰惡的原則不改變,但祂處理罪惡和懲罰也沒有一個簡單的方程式給我們看見。有時人犯罪,立刻得到罪的報應,基哈西(王下五20-27)和希律王(徒一二20-23)是明顯的例子;有時罪的懲罰沒有立刻臨到,卻要積累一段日子才得到懲罰,挪亞時的洪水就是這種情況(創六3)。更叫人難以明白的是,惡人一生亨通,而好人卻一生受苦(詩七三1-14),公義的來臨要等待來生,但我們可以肯定,神的公義必然彰顯。

還有,人在苦難中的禱告,有時立刻得到答允,但有時神卻容許苦難延長,以致我們如大衛一樣,忍不住發出呼喊:「耶和華啊,您忘記我要到幾時呢?要到永遠麼?……」(詩一三1)。在這些時候,我們必須深信神的慈愛和公義永不改變,祂有祂的時候和美意,祂的慈愛和公義也必要彰顯。總而言之,人不能用自己簡單的公式去理解苦難和神處理苦難的方式。謙卑等候神,是唯一的出路。……

2010-06-18 01:47:35 補充:
天災可以是因為國民犯罪,但亦未必是。文章已答得很清楚。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47: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617000051KK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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