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全副軍裝的弱點是否太大了?

2010-06-18 12:31 am
聖經曾記載信徒應穿著神的全副軍裝, 以抵擋仇敵, 有關經文如下:

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 , 好在磨難的日子, 抵擋仇敵, 並且成就了一切, 還能站立得住. 所以要站穩了, 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 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 . 又用平安的福音, 當作豫備走路的鞋穿在脚上. 此外又拿着信德當作滕牌 , 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 並載上救恩的頭盔, 拿着聖靈的寶劍, 就是神的道. (以弗所書 6:13-17)

現今信徒有這樣的神的全副軍裝, 竟未能抵擋淫牧肆虐, 只因神的全副軍裝原來有弱點, 公義的護心鏡只係遮得住中間(即事業線), 但兩邊重要部位就擋唔到, 信德的滕牌可以擋得住遠處的火箭, 但係埋身肉摶就唔掂, 原來神的全副軍裝是完全沒有奶罩和護陰的!!

那神的全副軍裝的弱點是否太大了?

回答 (3)

2010-06-19 3:10 am
✔ 最佳答案
  聖經說:

  信我者,說新方言,就是以我的旨意驅鬼。說新方言,手可拿蛇。喝毒必不受其害。手按病人,病人就會好。

  可是,現在還是得以科技來醫病。還是有很多西方人被蛇咬死。最最最重要的就是,沒有信徒把毒藥當汽水喝....
  你可以拿上面的句子去問一下信徒,他們的答法是很有趣。
2010-06-18 4:58 am
重點係屬靈既爭戰~~~~ 能有所述的裝備已經相當夠,,,,,,, 唔係話真係用黎打交wor...
參考: me
2010-06-18 12:48 am
屬靈爭戰(三):神所賜的全副軍裝
基督徒面對屬靈爭戰,不能只憑著血氣,必須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才能贏得爭戰。神呼召祂的百姓脫離黑暗權勢的轄制,成為耶和華的軍隊(出12:41),成為基督的精兵(提後2:3)。在神眼中,祂的子民是「威武如展開旌旗的軍隊(歌6:4)」。到底什麼是神所賜的全副軍裝?我們穿戴之後的樣子,是像古代威武的羅馬軍人?或中世紀雄壯的十字軍武士?或像現代西方國家精銳的戰士?基督徒在屬靈的領域和屬血氣的領域所呈現的是截然不同的樣子,只有成為屬靈的人,才能明白。 基督徒要為主爭戰(約18:36),爭戰的目的不是摧毀什麼,而是建立神的國【神國在我們心裡(路17:21)】。魔鬼千方百計地想把神國從我們心中奪去,牠的詭計是使我們落入私慾己意,不順從神的意思。基督徒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真理、公義、平安的福音、信心、救恩、神的道】並非是個抽象的觀念,而是在基督裡才有的屬靈的實質,簡言之就是「披戴基督(羅13:12-14)」。要披戴基督之前,必須先脫去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穿上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17-24),使我們在基督裡,祂是我們的元帥,全心跟隨祂的腳蹤,完全順服祂的指揮,最終也必與祂一同得勝。
經文解釋:
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一方面指神在我們生命中的作為,一方面也指耶穌基督。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是「披戴基督」,使我們成為神要我們成為的樣式,作基督的精兵,與祂一同爭戰,也一同得勝。

1. 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帶子是軍裝中的基本,帶子穩定了,其它裝束便穿戴緊湊,不會有絲毫累贅。

A. 真理:耶穌就是真理(約14:6),聖靈是真理的聖靈(約15:26),只有神才是真理〔真實〕,人都是虛謊的(羅3:4)。真理使人得自由,使人成聖(約8:32; 17:17),屬真理的人就聽祂的話(約18:37)。

B. 當作帶子束腰:束腰表示能力(詩93:1),在神國的能力卻是謙卑(彼前5:5; 路12:37; 17:8)。耶穌來不是受人服事,而是服事人(太20:28),在最後晚餐時拿一條手巾束腰,洗門徒的腳(約13:3-5)。祂為我們作了榜樣,使我們也能像祂一樣謙卑順服,成為僕人的樣式(腓2:6-8)。

2. 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護心鏡是保護心臟要害部位,因為心臟是柔軟的,需要加以保護。

A. 公義:基督是我們的公義(林前1:30; 耶23:6),祂救贖我們,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身上(羅8:4),我們便從神得著肉心,領受聖靈,成全律法(結36:26-27)。我們稱義不是靠行為,而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人的義在神眼中卻是污穢的(賽64:6),使人心硬,如法利賽人一樣(太19:8)。

B. 護心鏡遮胸:基督的心向世人赤露敞開,在十字架上被槍扎了(約19:34),沒有絲毫苦毒,仍然流露愛與憐憫。當我們以基督的心為心(腓2:5),就要像基督一樣永遠保持柔軟的心,不要剛硬。肉心才需要護心鏡來保護,石心則不需要護心鏡,愈受打擊,石心變得愈加剛硬。

3. 平安的福音當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爭戰必須行動敏捷,能進能退,鞋子要穿戴得宜,以免失腳。

A. 平安的福音:平安peace是「和平」或「和睦」的意思。耶穌既是「和平的君(賽9:6)」,又稱為「我們的和睦(弗2:14-17)。」藉著耶穌的福音,使我們不僅能與神和好,也與人和好。

B. 鞋穿在腳上:耶穌知道自己要完成十字架的救贖,卻義無反顧,走完神要祂走的路(路18:31-32)。我們也走神要我們走的道路,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來12:1-3)。效法基督,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2:21),才能將平安的福音傳揚到地極。

未完、全文見: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19: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617000051KK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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