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由於時間關係,你的代表律師樓一般都會要求你早一兩日 簽訂成交合約 按揭合約同交付樓價尾數支票, 令律師樓成交當天順利, 所以錢你一定要先出, 收樓前一天, 或是當天早上, 到單位檢討查, 基本上除非物業有結構成問題或交吉單位未能交吉外, 你都必須接受, 只是有什麼不滿的話, 把問題記下來, 如成交合約原列明有的東西沒有了, 又或業主留下大量東西未清, (如有代理在場更好)如果業主不介意, 你可以加一把鎖, 但如果業主不同意你便不可了, ok後通知你的律師樓, 如有問題便要求律師向對方討論, 例如要請人搬走業主留下垃圾的費用, 如果成交時仍然傾不到, 一般律師都會hold起部份尾數, 日後交回給予其中一方, 到成交日下午5時前, 你代表律師更會有人把合約及支票交予對方律師樓同時亦會把屋匙交予該人送回你律師, 再交到你手,
2010-06-17 17:36:54 補充:
不好意思,剛才太急,很多錯字,如果有唔明白,我可以再補充
2010-06-17 17:40:00 補充:
到成交日下午5時前,你代表律師更會有人把合約及支票交予對方律師樓,同時對方律師樓亦會把屋匙交予該人送回你律師樓, 再交到你手,
2010-06-18 08:52:17 補充:
Ken , 正式買賣合約上其實已經清楚列明,在交易前你只有兩次入屋權,1次是銀行要求入屋估價同一次驗樓,所以原則上你只可驗一次樓,如果你對業主無信心,你可唯有安排收樓日中年驗樓,然後找人在屋外看守,到5點左右收匙入屋換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