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本人想問會否坐牢,(本人現是領綜綬生活),本人有什麼何做?
答:祇要清盤官的投訴屬實,則基本上樓主無可做的事!祇好依期出庭承認這事,並向法官求情以期獲得輕判!
由於未知何故樓主竟然未有保存這些應當保留的營業紀錄,故祇能以疏忽和不清楚法例去求情!
但其實以這理由去求情理據非常薄弱,因縱使並非清盤破產,一般的稅務和商業登記條例中都有相關要求保存所有紀錄的要求!
故營商者實難以完全以不清楚作辯解!
理論上法官會要求你立即補回相關資料,並就這次被控作出懲罰!
如能即時跟清盤官合作並補回資料,則相信法庭就今次事件祇會處以罰款而少有判以監禁!
但假設你未能提供這些資料,如已遺失、丟棄、甚至火災中焚毀等,那要視乎法官會否相信你的說法和你有否相關的證據(如家中確有失火一事)!
如果法官接受,則理應會判處罰款了事!
但萬一法官不相信,認為你拒不合作兼砌詞狡辯,則或有將你判以監禁懲罰的機會!
但事而至此!反正樓主亦難以藉著補回資料去結束訴訟!祇好順其自然吧!
祝你好運順你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