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黑暗是指沒有光的地方,所以在未有光的第一天前,聖經的「形容」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而在這情況時神的靈已經運行在當中,所以當神由自己那裏「創造」光,實在是使光照進黑暗裏,而不是因為有光才顯出暗來。再者光並不是指太陽/恆星,這些星體聖經用詞是「光體」,光是代表神本身的顯現和能力的顯出。
假如從現今科學的理解,光只是em電磁波的一段,而電磁波只是粒子和能量的轉化的其中一種模式,而黑暗亦可以理解為能量集中轉化為極高密度的狀態(黑洞的理論),所以可以說神不是站在外頭無中生有,而是在有光之前,已經創造了一個看來「空虛混沌」的「淵」,用今日的文字可能是「一團無形的物質」,祂自身所代表的光是祂首先轉化物質-能量成為電磁波的排列,由最長波看不見的微波/無線電(am/fm/vhf/uhf)至另一看不見的幅射線(珈瑪/x-ray)都重組,夾在當中的一段便是可見光。
光體(太陽/恆星)是造出一種物質重組成為核子結合nuclear fussion而產生電磁波(能量)的可持續運行方法。我們見到的已經是「製成品」。
希望這回答開啟你「看」文字跟現實的關係,大部份信徒都未必明白聖經用語的用意並不是一本科學程序記錄,而只是把已知的結果/可見的關係綜合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