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是殺人嫌疑犯(希望廢死團體來說明一下)

2010-06-14 8:30 pm
17歲少年為了出頭..已背3件命案...而且犯案冷靜.槍不離身...
試問廢死團體...
請來說明一下..
這樣的少年...該怎麼原諒他?
關出來就是老大...(你們不試提倡廢死嗎?)

這就是你們要感化的人?還是你們希望發生的事情?
這小孩將來怎麼辦?除了活在刀光血影中?再殺更多的人來自保..他還能做什麼?
他不是初犯..不是臨時起意耶....
更新1:

to:gigii 您知道少年就是仗著自己未滿18而犯案的嗎? 3條人命耶..都是有備而來.. 未滿18除非弒親.否則不會被判死刑..這是那少年還有背後指使人看中的地方.. 那怎麼會跟廢死無關? 不管年紀法律.. 都不會被判死刑阿.. 我也不願意浪費我的納稅錢去養那些人.. 那40多個死刑犯..有多少是把人虐殺到死的?被害人在死前難道笨到沒哀求饒命嗎? 現在的法律程序已經不容易被判死刑了.. 我可以原諒過失和無心的殺人..但是以上所述..看不出該原諒的地方

回答 (11)

2010-06-15 10:19 pm
✔ 最佳答案
廢死聯盟會要求受害者原諒兇手, 想要廢除死刑是因為廢死聯盟的成員中
沒有一個是受害家屬. 只會唱高調的偽善者. 如同電影中所謂的人權律師,
只有想在受刑人的最後刑期給受刑人家屬一線希望, 然後從中去謀取利益,
踐踏"受害者"與"受害者家屬"的悲慟! 完全破壞憲法附予人民在生活中有
免於恐懼的自由之最後一道防線.

生命是"無價"的, 無法用金錢等物來衡量, 按照比例原則, 只能用另外一個
無價的來換取, 那就是加害者的生命.... 所以死刑不可輕易言廢.

2010-06-15 14:23:51 補充:
身為廢死成員的顧立雄大律師, 閃靈主唱Freddy....你們真的是關懷法律正義?!
還是想博取版面?! 為黨造勢?! 還是想為自己在政治圈鋪路?!
2010-06-16 6:40 pm
意見者: 雪貂 ( 大師 5 級 )
十年有四百多個?!三十年就會破千?!
我不曉得你怎麼算術的
而且震垮監獄的是海地大地震。
印尼海嘯淹都淹死了,還逃獄哩..

(別裝了好不好~其實你是來玩大家來找碴的吧?

2010-06-18 22:59:03 補充:
法官判決用上升遞減曲線
小錯亦錯,不可放縱
而大錯也沒必要使用死刑這種過度激烈的懲罰

監獄管理用上升遞增曲線
輕罪狀況良好,只需必要性的剝奪少部分自由
重大罪性則屬特殊狀況,除了生命權,不應享有多餘權力
2010-06-16 3:55 pm
回應意見006 ~
台灣現在有死刑,17歲還不是照殺人...

他就是因為仗著未成年不會被判死才肆無忌憚犯此案
換句話說~就是因為死刑約束不到他,所以沒在怕
同樣道理,廢死後所有人都沒有死刑的顧忌了
有沒有死刑對97趴的正常人是沒差
對經常管不住自己行為慾念的那3趴人,廢死可是大鬆綁

只要跟誰有深仇大恨..可以放手---殺
只要有龐大贖金/保險金可圖..可以放手---殺
與其窮困潦倒有一餐沒一餐,不如擄人搶劫大幹一票,誰擋殺誰
成功了~有一大筆錢,失敗了~往後衣食無缺

2010-06-16 08:14:53 補充:
回應意見007 ~
隔離?你確定能完全隔離這些人不會有越獄情形?
四年累積四十幾個死囚,十年就四百多個
不用三十年這間"永久牢房"的人數就破千
你出錢出地蓋監獄?管理費用也你出?
不久前連監獄都震垮的印尼大地震,大半囚犯跑了你知道嗎?
台灣也在地震帶上耶!你負責一個個抓回來?
當初抓一個陳進興費了多少社會成本?如果要抓的有上千個呢?
還有~台灣三不五時元首一爽就大赦特赦
阿扁在位期間放出一些人造成的後果你都忘了?
你能確定真的可以永久隔離這3趴人?
如果佛心來的廢死團將來又覺得關這些人一輩子很不人道呢?

2010-06-17 21:52:20 補充:
數字我是弄錯
但是死刑犯改"終身監禁"會越積越多,這沒錯吧?
四年累積四十幾個死囚,四十年就四百多個
死刑犯平均年齡只有約三十五歲,不斃的話要再活個四五十年不難
監獄內像車禍這一類的意外死亡機率幾近於零
生活作息正常,飲食營養均衡,還有妥善醫療照護
平均壽命絕對比在社會上的一般民眾還長
養這些人的錢不如拿去濟助貧童

玩大家來找碴?
只有你們這種顧人怨的廢死人才會搬不出說服大眾的言論專挑別人的語病

2010-06-17 21:57:20 補充:
你也別跟我說國內外都沒聽過越獄事件
穿山甲詹龍欄聽過吧?
脫逃大王徐開喜聽過吧?

2010-06-18 19:22:43 補充:
"終身監禁"的話囚犯就會越積越多
你以為這些人都是乖乖小白兔?
如果是我,與其被關一輩子不得假釋
我一定想辦法搞暴動殺出去
就算要弄死幾個管理員也在所不惜
反正沒成功被抓回來也是繼續關而已
這樣的監獄,跟大型不定時未爆彈有什麼兩樣?
2010-06-15 8:43 pm
TO樓上的,
立刻搬和廢死並没有衝突呀.

版主舉這個例子根本就不對.17歲殺人和廢死有何關係?

台灣現在有死刑,17歲還不是照殺人.

若是維持死刑可以讓殺人案減少,那麼我會贊成.

但事實上並没有關連,因此還是看不出死刑的必要性.

2010-06-15 12:44:48 補充:
回應意見001 ~

[ 有本書是這麼說的,3趴的人天生沒有良知,我們該怎麼辦?

我的答案是,就把那3啪的人宰了吧,這樣至少有97啪的人是安全的。]

何必呢?把這3%隔離不就好了,何必宰了他們??
2010-06-15 3:26 am
版大,這個17歲少年就算被抓到也不會判死刑啊,因為他未滿18,所以廢死聯盟不會管
======================================

刑法:

未滿十八歲依法不得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

名稱: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 修正)


63 條 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2010-06-15 12:54 am
未滿十八是不判死刑的 這勉強說的過去

”大哥”是不動手的 但這位少年頗有”殺手”的天賦
就讓他殺死刑犯嘛 必要還能組織”特戰隊”為國效命 殺手部隊可是會令敵人膽寒的 不然派他保護”廢死聯盟”嘛 誰先死還在未定之天

2010-06-15 13:04:37 補充:
隔離?成立”自生自滅”特區 偶贊成 要偶花錢養 棉被店失火:免彈

2010-06-16 16:51:05 補充:
特區就是太平洋正中央 放下去叫”流放”就不是死刑了ㄚ
2010-06-14 11:38 pm
在松江路上注意ㄧ下就有了
2010-06-14 10:12 pm
回樓上的002 工蜂飛彈 ( 初學者 2 級 )
因為廢死聯盟被恐嚇信給嚇到了
還搬離原本的辦公處哩!
2010-06-14 8:42 pm
廢死聯盟最近都不敢發聲了~~~
2010-06-14 8:39 pm
我不主張廢死
但我知道廢死團體的立場是這樣的:『如果一個拿刀殺你,你也要拿刀殺他嗎?』

這句話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變向的在指責主張死刑的人說:『他不道德,你也要不道德嗎?』

這種說法把死刑與道德意義聯在一起,使得人們有種制裁犯罪就是不道德的錯覺。

但是在我的想法,我認為,死刑存在的必要其實是為了促使世界更美好。

有本書是這麼說的,3趴的人天生沒有良知,我們該怎麼辦?

我的答案是,就把那3啪的人宰了吧,這樣至少有97啪的人是安全的。

孰輕孰重,應該是可以衡量的。


收錄日期: 2021-05-01 17: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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