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亞洪水之後, 巴別塔之後, 人迁移到不同地方, 吃不同的食物, 有些住熱帶,有些住寒帶, 而且閃, 含及雅弗可能己經有不同體質與特徵,
以上是聖經觀點,
讀者文謫出版的人體奧秘好似有講過這個問題, 與以上聖經觀點相符
基因科學旨出, 現今70億人是來自同一個女人, 科學家稱他為 lucy, 與聖經的夏娃說一致,
猜測她是住在東非一帶, 但是時間的估計上則與聖經家譜有出入, 這方面二者其一是錯
2010-06-14 21:05:41 補充:
一言以蔽之,曰:
世人若是亞當的後裔,世上亦會有不同的種族;是因為食物與氣候-水土是也
世上有不同的種族,也不證明世人不可以是亞當及挪亞的後裔。
是也。
參考資料
大同近了,上帝應當悔改, 世人也需悔改, 上帝的國近了
可能和基因有關 , 膚色不同,由一個基因決定
近年來研究人體細胞的線粒體DNA(mtDNA)多態性分析的結果表明,儘管人種間在體型、膚色方面有很大的不同,而從不同人種所採集的樣本分析,顯示全人類的mtDNA 的差異卻非常之小。由此推論現代人類的祖先應是約十多萬年前的一個很小的原始群體~晚期智人(Homo sapiens)。這個晚期智人小群體來自同一位女祖宗,它們的遺傳特徵基本相同。確切地說,是由這位女祖宗所生的女兒們傳給外孫女們這樣母女相傳的方式遺傳下來的。因為人體細胞的線粒體只來自母親一方(線粒體位於細胞質裏,男女交配授精過程中,精子細胞只有細胞核和卵細胞核融合,精子的細胞質包括線粒體被排除在卵細胞之外) 。美國遺傳學家Cann 從全世界隨機抽樣了135名婦女,包括澳大利亞土著人、美洲土著人、歐洲人、中國人、以及非洲多個民族的代表等,逐對研究每個婦女與其他各個婦女的mtDNA字母差異的數目,最終確定了在 15--25 萬年前有一個總分叉點,處於該點的女子是所有現存人類的純粹母系的共同祖先,Cann 稱之為線粒體“夏娃假說”(Eva hypothesis),我們的線粒體原本來自這位女祖宗。這位女祖宗的後代在十余萬年前走出非洲,走向世界各地,以後分化為不同的人種。至於人類膚色和髮色的等差異,是因人們長時期生活在不同緯度的地理環境條件所引起。
人體膚色的變化,決定於皮膚內部色素量的變化,而色素量的變化,又是對外界光照強烈程度長期適應的結果。可以說人體膚色是自然界在人體上打下的烙印。在地球上不同人種膚色的分佈,人體色素深淺變化的趨勢,基本是與陽光輻射強弱程度相對應的。色素多、膚色深的人多集中在陽光充足的地球赤道附近。隨著地球緯度的推移,離赤道愈遠,陽光愈弱,則人體的膚色也就愈淺愈淡。在亞洲,南亞人的膚色比北亞人的膚色要深;在歐洲也是這樣,南歐人的膚色比北歐人的膚色也要深。
人種膚色隨環境而變化的事實,衝破了林耐按各大洲區劃人種膚色的劃分。1775年,即在林耐提出人種劃分之後的40年,德國一位自然人類學家布魯門巴哈又公佈了一個新的人種劃分方案。布氏把世界人種分為五大人種,即尼格羅人種(初稱埃塞俄比亞人種)、蒙古人種、馬來人種、美洲人種和高加索人種。他用尼格羅人種(尼格羅為拉丁語,意為黑色)代替原來的非洲黑色人種,範圍除包括中、南非黑色人種外,還有美洲黑人及散居各地的黑色人種,近些年有人主張把尼格羅人種與澳大利亞深色人種合稱為赤道人種。布氏又用蒙古人種和馬來人種代替原來的亞洲黃色人種,蒙古人種包括亞洲北部及東部的中國、日本等地人種,但是今天人們還習慣于把馬來人種並於蒙古人種之內。布氏提出的美洲人種包括原居美洲的印第安人種,近年來也有人主張把印第安人種和蒙古人種合併稱為亞美人種。最後布氏以高加索人種代替歐洲白色人種,其範圍除包括大部歐洲外,還有北非、西南亞及地中海沿岸的白色人種。
顯然布魯門巴哈的人種劃分,比起林耐的四大人種劃分有了很大進步。但是在布氏之後,人們為了準確劃分人種,在膚色之外又增加了頭型、鼻型、眼色、髮型、發色以及血型等方面的人種劃分。在長期的人種劃分實踐中,人們感到:人類最大的特點便是不斷流動,並在流動中產生了人種特性的分化,但也產生了人種特徵的不斷融合。因此,仍然難於找到一個完全適用的有效的人種劃分方案。
人種分為白種人,黃種人,黑種人,不過這只是一種通俗的說法,並不準確。而且按照皮膚顏色把人分類也不太科學,因為膚色受外界影響很大,恰恰不是最重要的人種特徵。通常應該按照眼睛顏色,毛髮顏色,毛髮形狀,鼻形,眼形,頭形指數,等等區分。
照此大概可將人種分為高加索人種(白種人),蒙古利亞人種(黃種人),尼格羅人種(黑種人),俾格米人種,澳大利亞人種等幾大類,其他一些過渡種族和混和種族以及難以歸類的不重要的種族這裏不再贅述。 (注:某些書籍上將俾格米人種稱為小黑人[1],但是現在通常又將澳大利亞人種稱為小黑人)
人類的語言,則大概可分為印歐語系(雅利安語系),閃米特語系,含米特語系,漢藏語系,阿勒泰語系,南島語系等幾大類。(美洲印地安語和非洲黑人班圖語等除外)
而按照語言將人分類,就可以將人類分為印歐語系民族(廣義的雅利安人),閃米特語系民族(包括猶太人,阿拉伯人,古巴比倫人,古亞述人,腓尼基人等),含米特語系民族(包括古埃及人,北非柏柏爾人),漢藏語系民族,阿勒泰語系民族(包括蒙古,突厥,通古斯[女真]三大語族)等幾大類。
這種按照語言分類的語族並不等同於按照體征分類的種族,但是兩者(種族譜系樹與語言譜系樹)大體上是吻合的。所以本文中可視為等同。不過印歐語系民族與閃米特語系民族同屬於高加索人種,所以本文將屬於高加索人種的印歐語系民族作為廣義上的雅利安人單獨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