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 - 生小孩

2010-06-12 9:01 pm
註冊結了婚, 而我有左bb(係男朋友的), 丈夫知道個bb唔係佢, 佢停止給我$, 那麼, 我可否申請綜援去養大個bb呢? 丈夫係申請單程証的內地人, 仲未落黎香港. 我想用綜援去供養個bb, 但係我和丈夫未離婚, 會否不能申請呢?
更新1:

社工會唔會要求見我丈夫?

更新2:

是懷孕中..............

回答 (2)

2010-06-14 2:10 am
✔ 最佳答案
想攪清楚到底你現在是懷孕中還是已生下bb

2010-06-14 23:22:56 補充:
懷孕期未生孩子, 又怎算是媽媽?孩子一日未生, 一日都未可稱是媽媽, 也就不能以單親媽媽身份申請綜援。
現時你只可以健全失業身份申請。
你有丈夫, 社署自然會查問他的下落, 他是內地人, 社署亦會要求出示他的有關身份及收入証明文件, 又會查問有沒有給你生活費 有的話自然會在綜援中扣除, 如可能的話, 最好是你的丈夫能出席面談, 好對你的申請作經濟審查。
孩子出生後, 你是孩子母親, 就算是你未離婚, 還是可以單親身份申請你及孩子的綜援, 當然還要考慮你的經濟條件。
另一考慮點是孩子的父親在那兒?為何他不負責任?他是否應該付出孩子部份的生活費呢?如果他肯負責任. 你就可能不用申請綜援了。
2010-06-13 12:51 am
就你以上所言,你應該是沒有工作的。你的丈夫還不是香港居民,如果你懷孕周期在16周以上,你的身份就是單親媽媽。你就可以以單親媽媽的身份申請綜援。

收錄日期: 2021-05-01 16:50: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612000051KK0066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