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15年遺產的分配會充公?政府收回去?

2010-06-12 11:56 am
因為父親那一輩有6個兄弟姐妹,爺爺回去的時候,並沒有說要給誰

照理說要六個人平均 ,但是因為總總原因,到現在也沒有分配好

因為最近聽說什麼從爺爺去逝後滿15年,若沒有分配遺產

則政府全部收回去;充公

☆是這樣的麼?好不公平啊!

爺爺是84年回去的,今年99年了,怕發生這樣的事

有知識達人 幫忙回答一下麻?

順便有什麼經驗可以勸父輩他們
更新1:

好復雜 完全看不懂 是不是以下這樣子? 第一:看是不是遺產有讓政府代表註記,若有的話15年內沒有辨理遺產分配,政府回收賣出,其所得再照遺產所有人,共同分配 但是又過10年無人來遺產分配,則所得充公? 第二:就是在這個其間可以找一個人來代表申請說,共同擁有這個遺產,對麼? 那如果問題是有一方執意,不做任何動作,也不同意代表申請共同擁有,也不分配遺產劃分;該怎麼辨?

回答 (3)

2010-06-13 4:00 am
✔ 最佳答案
版主您好
1.法條是有001大大回答的規定.但這多集中於
僅近幾年剛過世的遺產繼承!才會被追蹤催
辦登記或公告「代管」。
對於年代久遠如﹝日據時代﹞迄今尚未辦理
繼承的案件比比皆是。您無需為此擔心。

2.爺爺於民國84年過世!其遺產應由全部繼承
人依繼承權例比例分配!至於因為繼承人個
人理念或看法等因數.無法或不願意配合辦理
繼承而擱置者、也可以由其中任何一位繼承
人代表出面.以「公同共有」方式辦理繼承登
記。並非沒解...

3.當務之事你應該先就爺爺的遺產申請土地登
記簿謄本或遺產清冊等資訊、查看有沒有代
管的註記?若有的話是哪一年開始?真正有
代管期滿註記且已滿期者、也僅是交由國有
財產局管理或處分.還有多年可以申請領回的
機制.出售者並編定專戶存放於國庫、仍然可
以於十年之內申請領取!不需急於一時。

4.對於父執輩不同的繼承意見.由於您是晚輩.
恐除了把法令利害關係告訴他們以外.實在
一時也實在無能力想出勸說勸方式。建議依
上述第二項方式辦理繼承才是正途。把其他
的意見留待以後再處理.必竟這也關係到你自
身的利益。供您參考

2010-06-12 20:01:34 補充:
請於收集資訊後不要直接把發問題刪除
才不會造成回答人的回答百分比例降低。 謝謝

2010-06-17 19:53:53 補充:
針對你的補充發問回答如下
1.你說的大部分沒有錯.如有註記就是如此
至於按遺產分配可以分兩部份.如果土地已經由國產局標售
以價金分配!如果還沒有出售.仍然可以辦理繼承登記.只是
由國產局代管的時間要收管理費

2010-06-17 19:56:52 補充:
辦理遺產登記如果有人不願配合.仍然可以僅由【其中任何一位繼承人】.
為全體繼承人以「公同共有」方式辦理移產繼承.無須理會有些故意
刁難.或無法聯絡者。這是保障全體繼承人的作法
參考: 土
2014-04-27 1:49 am
有口碑有多年經驗的代書
30多年,老資格,廖代書事務所 沒網站 特別喜歡找難度高的辦理,當然收費高了點,但是速度快又負責
一分錢一分貨,有經驗絕對成功率高
2010-06-12 9:30 pm
土地法第 73-1 條
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
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逾
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但有不可歸責於聲請人之事
由,其期間應予扣除。
前項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將該土地
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繼承人占有或第三人占有無
合法使用權者,於標售後喪失其占有之權利;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租賃期間
超過五年者,於標售後以五年為限。
依第二項規定標售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前應公告三十日,繼承人、合法使用
人或其他共有人就其使用範圍依序有優先購買權。但優先購買權人未於決
標後十日內表示優先購買者,其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
標售所得之價款應於國庫設立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領取。
逾十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
第二項標售之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無人應買或應買人所出最高價未達標售之
最低價額者,由國有財產局定期再標售,於再行標售時,國有財產局應酌
減拍賣最低價額,酌減數額不得逾百分之二十。經五次標售而未標出者,
登記為國有並準用第二項後段喪失占有權及租賃期限之規定。自登記完畢
之日起十年內,原權利人得檢附證明文件按其法定應繼分,向國有財產局
申請就第四項專戶提撥發給價金;經審查無誤,公告九十日期滿無人異議
時,按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第五次標售底價分算發給之。
請進我網站
http://myrights.com.tw/

收錄日期: 2021-04-26 21:11: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612000010KK0114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