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在香港如自由行過期1-2天有理由解釋多會寬大處理; 不過回到大陸海關, 則休想自由行了.
我親戚上月在港參女兒婚禮; 三朝回門後回大陸, 剛過了一天, 對香港入境處人員解釋; 以並無刻意留港為由, 過關了事; 祗是說: "下不為例" 一語便叫離開.
可是深圳那邊職員, 好像十分高興般叫入辦公室; 一坐5小時; 近下班時間; 才有所謂領導來指責你違反出入境條例, 要罰5,000元; 我親戚那有這麼多錢; 苦苦衷求都賴理, 並叫你打電話取錢; 然後走了, 約3小時後另一職員再問下, 減至2,000元, 但他仍無法交, 最後職員見狀, 開單罰500元後放人, 那時已是火車最後班次了.
你有心裡準備, 回去時盡量穿著破舊衣; 錢袋放3-500元, (準備罰金), 不要袋電話(否則要你湊款); 記得開價要還, 不要馬上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