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公犯罪, 點解又要入我數咁大鑊?

2010-06-12 1:53 am
江湖規矩唔係話禍不及妻兒咩? 點解神唔守江湖規矩?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必追討他的罪, 自父及子, 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記 34:7)
我太公犯罪, 點解又要入我數咁大鑊? 神點解咁唔公平?

回答 (6)

2010-06-12 10:04 am
✔ 最佳答案
啊爺生個仔,又不好好教導他,又不遠離罪惡,被啊爺另外一個仔(壞天使或叫魔鬼)引誘犯罪,一怒之下,就趕他們及子孫離家,然後又認為他們不聽話,又殺剩一個子孫,之後又選了一個子孫,讓他們受苦,但又幫他們殺死其他子孫,然後採用人工授孕方法,讓一個童女生了自己出來,叫人們認回他是啊爺,就可以回家,不認的,話之你是天下第一好人,都就等死!



奇怪,中間既然可以殺剩一家人,又話是全能,為何不一早消滅壞兒子,不讓其他子孫受害呢?



純(蠢)孩子和壞孩子都是他生的,而他卻不用負疏忽教育之責,只讓他其中一件產品 - 純(蠢)孩子及其絕大部分子孫揹鑊!?唉!

殺殺殺殺,這就是慈愛!?

至於存在倫理關係,祖先犯罪對後人多多少少都一定有影響,至少名聲會受損!?這是基督徒說的?現代人的人權觀念,和以前中國人一樣,罪不及妻兒,更何況幾百代後的子孫!?基督徒原來輕視人權!?

2010-06-12 13:22:11 補充:
洪水滅世、火燒所多瑪、埃及十大災害等都是小說聖經中的「上帝」所犯的殺人罪行,基督徒說聖經是神的話,基督徒相信那是事實啦!?面對殺人放火的「事實」,基督徒卻說是太公的罪行令他的子孫有罪,須在地獄受苦,除了信,才可免罪?有點人性的人都會認為他們「涼薄」啦!?

2010-06-12 13:22:24 補充:
信了後,不斷犯罪,不斷祈禱,不斷重申自己的「信」,都可以上天堂?

好人但未讀聖經的善人都要下地獄?

黑社會頭目會說,創會龍頭創建了社團,但人犯了罪,所以殺死絕大部分人,現在重建社團,不跟我就要死!兩者為何極其相似!?

又說「聖經只說你家裡有人信了, (要信耶穌, 你和你一家就必得救)」,但很多教徒卻不斷重申祇有信的人才可得救!?其他不信的家人都要拜拜!真矛盾................!

2010-06-12 21:04:38 補充:
開玩笑!日本人什麼時候承認上幾輩的祖先侵華犯錯的事實,什麼時候真誠向中國人道歉,而且不願意為祖先的過犯作出合理賠償,但他們的生活普遍都比中國人好?

以色列人,屠殺當時的迦南人,搶奪了現在的巴勒斯坦的地方,但卻得到最多基督徒的國家支持,再殺死人道援助人員,基督徒卻噤若寒蟬!以色列人仍然生活得不錯,但被侵略的巴勒斯坦人生活又如何?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必追討他的罪, 自父及子, 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記 34:7) 」絕對違反「罪不及妻兒」這現今人權觀!?上帝連人都不如!?

2010-06-14 00:47:58 補充:
很可惜,聖經後來沒有平反上帝殺人。

以 西 結 書 18
23 主 耶 和 華 說 : 惡 人 死 亡 , 豈 是 我 喜 悅 的 麼 ? 不 是 喜 悅 他 回 頭 離 開 所 行 的 道 存 活 麼 ?

但聖經內最大的「惡 人 」卻是 「耶 和 華」,一個最大的「惡 人 」死 亡 ,當然不 是 「耶 和 華」所喜 悅 的 啦! ?

2010-06-15 02:32:41 補充:
回機基,閱讀完那兩篇文章,並無新意,仍然是那句:罪不及妻兒!神竟然比人更不如!?

2010-06-16 00:20:27 補充:
掟石、棍打一些拿著槍衝上船的軍人,就要被槍殺!?

當年南韓農民到香港示威時,香港警察就可以開槍殺晒他們!?

南韓民眾在南韓示威時,當地警察就可以開槍殺晒他們!?

長毛等人如果用棺木衝擊警察而被槍殺,都是合理!?又多了一個涼薄的基督徒!
2010-06-12 10:26 pm
以 西 結 書 18
4 看 哪 , 世 人 都 是 屬 我 的 ; 為 父 的 怎 樣 屬 我 , 為 子 的 也 照 樣 屬 我 ; 犯 罪 的 , 他 必 死 亡 。 5 人 若 是 公 義 , 且 行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 : .... 9 遵 行 我 的 律 例 , 謹 守 我 的 典 章 , 按 誠 實 行 事 ─ 這 人 是 公 義 的 , 必 定 存 活 。 這 是 主 耶 和 華 說 的 。

10 他 若 生 一 個 兒 子 , 作 強 盜 , 是 流 人 血 的 , 不 行 以 上 所 說 之 善 , 反 行 其 中 之 惡 , 乃 在 山 上 吃 過 祭 偶 像 之 物 , 並 玷 污 鄰 舍 的 妻 , 11 a 12 虧 負 困 苦 和 窮 乏 的 人 , 搶 奪 人 的 物 , 未 曾 將 當 頭 還 給 人 , 仰 望 偶 像 , 並 行 可 憎 的 事 , 13 向 借 錢 的 弟 兄 取 利 , 向 借 糧 的 弟 兄 多 要 ─ 這 人 豈 能 存 活 呢 ? 他 必 不 能 存 活 。 他 行 這 一 切 可 憎 的 事 , 必 要 死 亡 , 他 的 罪 必 歸 到 他 身 上 。

14 他 若 生 一 個 兒 子 , 見 父 親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便 懼 怕 ( 有 古 卷 : 思 量 ) , 不 照 樣 去 做 ; .....; 他 順 從 我 的 典 章 , 遵 行 我 的 律 例 , 就 不 因 父 親 的 罪 孽 死 亡 , 定 要 存 活 。 18 至 於 他 父 親 ; 因 為 欺 人 太 甚 , 搶 奪 弟 兄 , 在 本 國 的 民 中 行 不 善 , 他 必 因 自 己 的 罪 孽 死 亡 。

19 你 們 還 說 : 兒 子 為 何 不 擔 當 父 親 的 罪 孽 呢 ? 兒 子 行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 , 謹 守 遵 行 我 的 一 切 律 例 , 他 必 定 存 活 。 20 惟 有 犯 罪 的 , 他 必 死 亡 。 兒 子 必 不 擔 當 父 親 的 罪 孽 , 父 親 也 不 擔 當 兒 子 的 罪 孽 。 義 人 的 善 果 必 歸 自 己 , 惡 人 的 惡 報 也 必 歸 自 己 。

21 惡 人 若 回 頭 離 開 所 做 的 一 切 罪 惡 , 謹 守 我 一 切 的 律 例 , 行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 , 他 必 定 存 活 , 不 致 死 亡 。 22 他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過 都 不 被 記 念 , 因 所 行 的 義 , 他 必 存 活 。 23 主 耶 和 華 說 : 惡 人 死 亡 , 豈 是 我 喜 悅 的 麼 ? 不 是 喜 悅 他 回 頭 離 開 所 行 的 道 存 活 麼 ? 24 義 人 若 轉 離 義 行 而 作 罪 孽 , 照 著 惡 人 所 行 一 切 可 憎 的 事 而 行 , 他 豈 能 存 活 麼 ? 他 所 行 的 一 切 義 都 不 被 記 念 ; 他 必 因 所 犯 的 罪 、 所 行 的 惡 死 亡 。... 26 義 人 若 轉 離 義 行 而 作 罪 孽 死 亡 , 他 是 因 所 作 的 罪 孽 死 亡 。 27 再 者 , 惡 人 若 回 頭 離 開 所 行 的 惡 , 行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 , 他 必 將 性 命 救 活 了 。 28 因 為 他 思 量 , 回 頭 離 開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過 , 必 定 存 活 , 不 致 死 亡 。

30 所 以 主 耶 和 華 說 : 以 色 列 家 啊 ,我 必 按 你 們 各 人 所 行 的 審 判 你 們 。 你 們 當 回 頭 離 開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過 。 這 樣 , 罪 孽 必 不 使 你 們 敗 亡 。 31 你 們 要 將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過 盡 行 拋 棄 , 自 做 一 個 新 心 和 新 靈 。 以 色 列 家 啊 , 你 們 何 必 死 亡 呢 ? 32 主 耶 和 華 說 : 我 不 喜 悅 那 死 人 之 死 , 所 以 你 們 當 回 頭 而 存 活 。

2010-06-14 19:49:05 補充:
唔好意思,我並未答完,還有話說。
不過今天沒有足夠時間,星期三給你繼續作答。

2010-06-16 12:37:12 補充:
你所引用的經文出埃及記 20:5 和 20:6 是互相平衡的(反義平衡)。在詮釋時,這兩節經文要一起去解釋,不應分開。

出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出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這兩節經文對比著神追討人的罪只是「三四代」、而神的慈愛卻是「千代」。

2010-06-16 12:38:08 補充:
那麼為何會追討人的罪「三四代」?
神的審判,乃是按人的行為審判人。每個人承擔自己的罪。
現代,我們大多數是一代或兩代人住地在一起。但過往,在古時,大多數人是幾代同堂。三四代人同住是很普遍的事。這些同在一起的人,就互相影響,有近似的價值觀(或價值取向),有相近的生活習慣與行為、就是用語和說話時的語氣也相約。不難看到個人的行為,實在是會影響其他人。追討三四代,其實還是各人承擔自己所犯的罪。

2010-06-16 12:38:33 補充:
在今天,同住的人互相影響對方嗎?我敢說:「有的」。我的工作接觸小朋友,也會接觸到他們的家長。小朋友的問題,若追朔根源,其實很多都反影著家長和家庭問題。也有一些是小朋友和家長互動中,互相影響。

在愛中成長的兒童充滿愛;
有被批評的環境長大的兒童,滿身是剌。(很多時用攻擊或自大去掩飾自卑)

2010-06-16 12:42:50 補充:
在仇恨中長大的兒童,心中充滿仇恨!

HKMan
但願有朝一日,神的慈愛能除去你心中的仇恨!!
2010-06-12 8:59 pm
人與人之間是有連帶關係的,無人可以是獨立個體。

上幾輩做錯事,下一代雖無辜,但仍要承擔上一輩的罪的。日本侵華便是最佳例子。其實犯錯的不是今天的日本人,那己經是上好幾輩的事,但曾經受害的不少中國人還是十分憎恨日本人,要求今天的日本人道歉及賠償。

但犯錯的那一代日本人大都己經離世了,現今這一代人是無辜的,他們並無侵華及殺害中國人,不過曾經受害的中國人還是會去追討他們祖先的罪直到幾代,至今仍有示威抗議,要求今天的日本人道歉及賠償。

2010-06-12 13:07:44 補充:
神也是一樣,人犯罪是要承擔後果的,所以他們的子孫直到幾代可能還是要承受祖先犯罪的惡果。

但神是有恩典憐憫的,只要人能真誠向祂認罪悔改,轉離祖先惡行,並代先祖向神認錯,神是會赦免其過犯,不再向祂追討,並開始繼續祝福他的。

「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 代下7:14) 」

2010-06-12 13:14:18 補充:
同樣地,若今天日本人願意承認上幾輩的祖先侵華犯錯的事實,真誠向中國人道歉,並願意為祖先的過犯作出合理賠償,以彌補祖先的錯,我相信很多受害的中國人會較願意原諒日本人過去的錯,而中日關係也會大有改善的。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必追討他的罪, 自父及子, 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記 34:7) 」跟日本過去侵華而影響中日關係這道理有點相似。

2010-06-14 01:06:07 補充:
HKman

我舉日本侵華例子,純粹想表達罪是有關連性的。犯錯的是幾輩前的日本人,但不等於他們的後人不用承擔祖先犯錯的結果。曾經受害的中國人不會因為殺害他們的那一輩日本人大多已離世便不再追究。

今天我們還會看見昔日的慰安婦到日本請願要求道歉賠償,曾經歷日本侵華的中國人一提日本人仍心存憎恨。犯錯的雖不是現今這一代的日本人,但中國人仍希望得到他們代祖先認錯及賠償。這已經是三四代前祖先犯的錯,但他們的罪仍影響至今。

2010-06-14 01:12:10 補充:
順帶一提,迦南為神賜給色列的應許地這教導,並非聖經獨有的。阿拉伯回教徒所相信古蘭經也有提及:

古蘭經5:20至21
[當時,穆薩(基督教譯作摩西) 對他的宗族說:「我的宗族呀!你們當記憶真主所賜你們的恩典,當時,他在你們中派遣許多先知,並使你們人人自主,而且把沒有給過全世界任何人的 (恩典) 給了你們。我的宗族呀!你們當進真主所為你們注定的聖地,你們不可敗北;否則,你們要變成虧折的人。」
http://www.islamicity.com/cqse/cqse.htm

2010-06-14 01:15:36 補充:
英文版:
古蘭經5:20「Remember Moses said to his people: "O my people! Call in remembrance the favour of Allah unto you, when He produced prophets among you, made you kings, and gave you what He had not given to any other among the peoples. 」

2010-06-14 01:15:53 補充:
英文版:
古蘭經5:21
"O my people! Enter the holy land which Allah hath assigned unto you, and turn not back ignominiously, for then will ye be overthrown, to your own ruin."

2010-06-14 01:21:17 補充:
根據回教徒所信奉的古蘭經,迦南地是真主命定賜給以色列人的聖地

有部份回教徒根據這古蘭經經文而支持以色列才是巴勒斯坦地擁有者,但因這經文對他們不利,所以甚少被回教徒提及。
http://arabsforisrael.com/

2010-06-14 01:26:52 補充:
土耳其援助船一直聲稱只是運載人道物資,並無偷運武器,但最後卻被發現當中藏有武器。

「土耳其親巴勒斯坦社運人士今天公佈上週以色列襲擊救援船的血腥照片。照片中受驚、流血的以色列士兵蜷縮成一團,身邊圍繞著社運人士。」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607/21/igrl.html

2010-06-14 01:36:30 補充:
土耳其援助船發現藏有武器及恐怖份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SAxAj2KIdU&feature=player_embedd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ZlSSaPT_OU&feature=player_embedded

2010-06-14 01:36:54 補充:
土耳其援助船被發現藏有武器及恐怖份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0LulDJh4fWI&feature=player_embedd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KOmLP4yHb4&feature=player_embedd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vS9PXZ3RWM&feature=player_embedded
2010-06-12 12:54 pm
你太公不信, 他現在已經在地獄受苦了, 這是你明知道的, 那為什麼還要攻擊上帝和不信祂呢? 你不信祂又詆毀祂, 也一樣歸入你名下的. 但你的子孫信了也只是你子孫得上天堂, 不包括你也能上天堂. 所以你沒聽到嗎? 信了耶穌的人都說 "請耶穌做我個人的救主", 個人就是你自己本人罪得赦免, 一人還一人. Ok! 聖經只說你家裡有人信了, (要信耶穌, 你和你一家就必得救), 他為你求, 你也信了, 你才是已得救的基督徒.

2010-06-12 04:58:37 補充:
聖經說: 不信的, 罪已經定了, 罪的工價就是死(永遠的死,包括靈魂和肉體的死).
2010-06-12 6:11 am
2、神的追討

神宣告一定要追討他們的罪。神為什麼這樣嚴厲呢?因為神不喜歡看見罪。當神要追討罪時,祂附帶說了一些話:

第5節,神說:「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人用拜偶像來取代對上帝的忠誠,或是用別的神明來與上帝對抗。離棄上帝,已經很糟了,再用別的神來對抗上帝的救恩,更加難以得到上帝的寬恕了。

一般人認為父親犯罪,要兒子承擔,要孫子承擔,要後代承擔,好像神不公平,好像因一個人犯罪,就使好幾代的人都要承擔。但這裏所要追討的「罪」是拜偶像的罪,就是:不以神為神的罪,背棄神的罪,不信的罪。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是因為他的後代亦是犯罪的緣固,這裡的經文是說明罪是有遣傳,並會互相污染。

在某些傳統的家庭裏,有年輕人願意信主,家長知道後,立刻就不允許了。「不信」是會遺傳的,不信是會影響的,而且阻擋人歸向神的。人的不信,並不是他一個人承擔那不信,也會叫他的子孫受到不信的影響。所以,當神向我們啟示祂是怎樣的一位神以後,明明的指出揀選神和不揀選神會帶來怎樣的結局。

3、神的慈愛

反過來,第6節,神說:「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愛上帝,就是遵守上帝的命令的人,是以上帝為主的人。當人轉向神,就把神的恩典源源不絕的帶給自己和自己的子孫。「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為什麼信耶穌能叫你和你一家都得救呢?意義是:你個人相信後,在家裏打開了信主的門,叫家裏的人一個個被帶到主的面前來,當恩典臨到他們時,他們就得救了。

我們得救是本乎恩,恩典是把人引到神的面前。恩典是一代代的傳遞下去。雖然恩典是不能遺傳的,「神只有兒子,卻沒有孫子」。但是恩典卻是可以傳遞的-愛是永不止息的,因為可以傳遞出去、延續下去。神的恩典、神的愛不能遺傳,卻可以傳遞下去。真正認識主的人、經歷了神的人,他們都樂意把恩典予人分享、傳遞出去。當然更樂意向下一代傳遞下去。

人得罪神,神追討。但是追討只有「自父及子,直至三四代」。神會允許壞的影響傳出去,但卻不允許它永遠的傳遞下去,所以只到三四代為止。

但若是愛慕神、揀選神的,神就把恩典的門打開而且不再關上,「一直到千代」。因為,神樂意把恩典給人,神在基督徒教育兒女時賜福,他所樹立的好榜樣將帶來好的結果。感謝神,祂「施恩」的心意遠遠超過祂「追討」的心意,上帝的恩典與慈愛遠遠超過祂的怒氣。在不可這樣、不可那樣的誡命中,仍然可看見神的恩典。

資料來源:
http://host.ccea.org.tw/~tbtc/pulpit/07/0708.htm

2010-06-14 12:06:22 補充:
HKMan提出的觀點,早已有回答:

神為何要創造魔鬼,又讓魔鬼害人?
http://www.edzx.net/Article/Class9/Class66/200810/17573.html

神如果是慈愛的,為何容許苦難?
http://www.vccstm.ca/Training/GoodQuestion/God/Vccstm042502-1.htm

洪水滅世、火燒所多瑪、埃及十大災害問題,見:

舊約中神的「殘暴」嗎?
http://gospelherald.com/news/edu-13987-0/教育-神學-神學信箱:如何看待舊約中神的「殘暴」?

2010-06-16 04:47:33 補充:
我對事件並不了解,但客觀d講。

樓上第一個問號,是戰爭的問題(涉及軍人,並且受襲,是屬於戰爭場面,就要根據沙場手則去做。)徹查清楚是必要的,但不要一面倒只幫著受傷或死去的人,亦要客觀分析雙方論據。(六四事件亦言)

第二、三、四,不涉及軍人,故並非戰場。

故「二三四」,不能類比「一」的情況。
2010-06-12 3:01 am
強烈建議你睇以西結書,神對以西結指出如果父犯罪,子公義,就不會罰子,相反的情況亦然。不過咁,基於存在倫理關係,祖先犯罪對後人多多少少都一定有影響,至少名聲會受損啦,但又唔代表後代一定冇人才囉!----好似耶穌咁,佢既宗族都係犯哂罪架啦,咪一樣出左個救主。

希望答到你。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18: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611000051KK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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