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內地老婆同前夫所生的子女來港生活?

2010-06-11 6:52 pm
請大家幫幫忙,本人有位朋友,幾年前係大陸娶了老婆,但因佢老婆同前夫育有3名子女,佢老婆想同d子女一齊來港生活,請問佢可以點申請來港及等多久?其實本人之前都知道個女人為做香港居民才願意搵我朋友笨.....唉.....冇計,請幫手,謝謝

回答 (3)

2010-06-12 8:21 pm
✔ 最佳答案
樓主的疑慮,也是無可厚非。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既然木已成舟,樓主的朋友自己願意,別人也不便發表任何意見。

但對於樓主朋友現在所面對的問題,也不是沒有解決的辦法的。

首先在下並不清楚,樓主朋友的妻子和她的前夫所生的這3名子女,在與前夫離婚時,是否撫養權都是歸這位妻子所有。如果答案是的話,那事情就好辦多了。

只要樓主朋友在遞表申請妻子來港定居時,一併以夫妻團聚類偕行子女或者按照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類別申請妻子三名子女來港定居就可。

一般情況下,結婚5年后,妻子就可來港定居。當妻子的單程証批出時,會一併批出三名子女的單程証。此時妻子就會和子女一同來港定居。
但是請注意:這三名子女必須在内地有合法的身份證明。(就是有戶口的)還有妻子只能申請撫養權屬於自己名下的子女來港,且子女必須未滿18周歲。)


關於申請子女的手續請參照以下内容:
申請赴香港、澳門定居定居須知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類)

一、申請條件和對象:

未滿十八周歲,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的。

二、提交材料:

(一)提交填寫完整併貼有申請人和擬團聚的香港或者澳門親屬(以下簡稱港澳關係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申請表》。

(二)交驗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三)交驗港澳關係人的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並提交複印件。港澳關係人是外國籍的,須交驗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原件,並提交複印件。如港澳關係人系非永久性居民,需交驗港澳關係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單程證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四)提交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意見。

1、國家工作人員,由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意見。

2、國有控股企業、事業單位員工,由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意見。

3、十六周歲以上的在校學生,由其所在學校出具意見。

4、未滿十六周歲的,免交所在學校或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見。

5、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見。

(五)提交申請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即出生証)

(六)提交父母的結婚證明。

(七)子女與父母關係屬於下列情形的,還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未滿十八周歲,屬於非婚生子女或者父母離異,撫養其的父親(母親)即將或者已經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可作為夫妻團聚類偕行子女或者按照未成年人投靠父母類申請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申請人需提供其由即將或者已經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親(母親)撫養、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

2、申請人或者港澳關係人屬於收養子女,須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養關係證明:1992年3月31日以前建立收養關係的,指縣級以上公證部門在建立收養關係時出具的收養公證書;1992年4月1日至1999 年7月31日建立收養關係的,指在建立收養關係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簽發的《收養證》或縣級以上公證部門出具的收養公證書;1999年8月1日以後建立收養關係的,指在建立收養關係時,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地區(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門簽發的《收養登記證》。

3、申請人屬於非婚生子女或者與父母親子關係存疑的,須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指定的醫院或者機構進行親子關係鑑定。

(八)提交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

三、公示 

申請人經審核符合申請條件且達到審批分數線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對申請人的申請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申請事由、得分等情況,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四、領取前往港澳通行證的手續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作出批准申請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決定後,將為申請人簽發《批准定居通知書》。申請人憑《批准定居通知書》辦理註銷戶口、繳銷居民身份證手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憑申請人提交的戶口註銷及居民身份證繳銷證明,發給申請人《前往港澳通行證》。

《前往港澳通行證》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統一印製,有效期為3個月,一次使用有效。

2010-06-12 12:25:46 補充:
因字數限制,餘下内容,請看意見欄。謝謝!!

2010-06-12 12:29:47 補充:
五、證件的換發和補發

因《前往港澳通行證》遺失、被盜、損毀,申請人在證件有效期內申請換發或者補發的,應向原申請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換發或者補發證件的申請。證件遺失、被盜的,提交書面聲明,損毀的須交回證件原件。

申請人在證件有效期內無正當理由未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需重新申請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

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申請換發或者補發《前往港澳通行證》的,由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通報香港入境事務處,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重新為申請人簽發的“居留權證明書”換發或者補發證件。

六、證件收費

《前往港澳通行證》收取證件工本費50元

2010-06-12 12:31:23 補充:
七、注意事項

(一)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實行定額審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製定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打分標準,每年根據名額和申請人數,確定並公佈下年度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審批分數線。

(二)申請人須如實填寫申請表,所提交的照片、身份證明和申請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申請人將承擔法律責任。

(三)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申請情況、聯繫地址或者電話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四)申請人和擬團聚的港澳親屬應按要求接受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面見、詢問和現場採集面像。

以上内容只是本人的個人見解,只供參考。希望能幫到樓主!

2010-06-14 10:04:03 補充:
生母申請子女大約幾耐才可團聚?
答:在妻子遞交單程証的申請表時,應一同以夫妻團聚偕行子女的類別為子女遞交單程証的申請。(如果妻子已經遞交了單程証的申請,那就要盡快補交子女的申請表。)屆時妻子的單程証獲批時子女也會同時獲批來港定居。
如果妻子已經來港定居了,那撫養權歸她名下的子女就應該以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内別提出申請了。手續跟之前所講差不多。一般情況下兩年左右也可來港定居了。
注:如果得知妻子的單程証就快獲批了,那就要盡快補交子女的資料,儘快為子女提出申請。以偕行子女的身份,一般都會和父母同時獲批單程証的。
2010-06-12 1:30 am
內地老婆同前夫所生的子女你朋友是無法申請他們來港的,因為目前規例是必須作DNA親子鑒定是香港人子女,兒童才可以用與親生父親團聚理由申請赴港定居。

先申請太太赴港定居後,太太前夫所生的未成年子女就可以用與生母團聚理由申請赴港定居。

申請太太赴港定居手續可登入中國公安部網頁了解。http://big5.mps.gov.cn/SuniT/www.mps.gov.cn/n16/n1555903/n1555963/n1556023/n1556143/n1640794/1695078.html
2010-06-11 7:21 pm
冇架,都係去公安局申請家庭團聚,要帶齊結婚証書,身份証,戶籍,全部正副本,咁就得格啦.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35: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611000051KK0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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