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上帝創造世界╮**:.。
祂創造世界時在哪?
沒有所謂上帝創造世界的道理,
所謂上帝,就是自然界一切現象,
亦可以稱之為自然法則,簡單而言就是自然律,
如果你要相信上帝,你就相信上帝就是自然現象法則,
如果你不相信上帝,你就如是相信自然法則,
上帝,只是自然法則的外加概念而已,
自然法則不會創造自然法則,
自身是不會創造自身的,
故此,沒有所謂的「創造論」,
當你能知覺世間有蘋果這種事理,你就能夠觀察它,思考它,
構成你與蘋果的關係,其實就是一種現象,
現象,何解如是這般發生????無法論証,亦毋須論証,
就如同問:人為甚?生來有一雙手???而不是八手?十手?十八手????
我們毋須要對此探究,因為這是毫無意義的討論,
因此,我們認為現象是自然而然如是這般,故稱之為----自然現象,
奧秘,不在於人們所幻想和塑造的上帝,
而是取決於我們對自然現象理解多少而已,
我們未能理解的現象,常會感到神秘,懊惱,,,,
比如說:
古人不理解打雷閃電的原理,因而對此等現象,產生莫名的恐懼,
人們會將這種種未能理解的現象,寄情於"主宰","上帝",
因而就把種種神秘莫測的現象,幻想和塑造出種種既能繪形亦能繪聲的上帝來,
目的是要安定人們內在的"無知感","無助感",,,,,
如此,人們就認為自己已對"無知"的現象,有了一個合理的解釋和結論,
人們就景仰,崇拜自己所創造的"上帝",以求取內在的安穩,
這類迷信於"上帝"的舉措,
都是人們求取內在安穩的一種手段而已,
此後,人們世世相續崇拜祖先所塑造的偶像,
從而產生出種種的上帝宗教,,,,世世代代的迷信者如是認賊作父,,,,
誰不知,真正的上帝,
其實就是-----自然現象----本身,
而上帝這個名號,只是對自然現象加諸概念而已,本來是可有可無,
現象論的另一迷思,就是多神論,
古人見有雷打,就迷信有雷神,
見有風吹,就迷信有風神,
見有石頭,就迷信有石頭神,
見男人有陽具,就迷信有陽具神,
如此,有如是種種現象生起,就有如是種種不同個性的神祇,
這些都是人所妄想出來的,
真正的上帝,就是一切自然現象,
所謂的一切,包括我們已知覺的(科學知見)和未能知覺的種種現象,
任何事理,都歸納於自然現象法則之中,
沒有任何事物,可以逃脫於自然現象,
包括人所幻想出來的種種神祇和上帝,
因為幻想迷信等等,同樣是現象,
凡我們能知覺或未能知覺的種種現象,必然不離於自然現象法則,
沒有甚麽稱作不自然,亦沒有甚麽稱作超自然,
儘管這種種現象能否被人們解釋,都必然落於自然法則,
人們對於未能知覺的事理,都無法假設它是存在或不存在,
古代人不理解打雷現象,
他們就把其視為超自然,
並寄情於有個無法理解的"天",有個無法理解的"主宰",
現代人已理解打雷現象,
就再沒有甚麽超自然可言了,打雷實在是相當自然的現象,
這種寄情於"天",寄情於"上帝",亦隨著人們的科學知見增長而淡化,
因此,人們所說的自然與超自然,
只不過是取決於人們對自然現象法則能理解多少,而假立界線而已,
神化論的信徒常愛質問:
「難道人們真的可以理解一切現象????」
人們能理解多少現象,只是時間落點的問題而已,
說人們能理解一切現象,或人們不能解一切現象,只屬虛妄的假設,
無論人們能否理解現象,都歸納於"自然現象",
正如古代人看到打雷,跟現代人看到打雷,並沒有兩樣,
現象本身就是現象,不會因為人們理解不理解而有所改變,
因此,
凡一切人們所能知覺或未能知覺的現象,都要視之為----自然現象,
凡屬自然現象者,都不能離開科學觀,
因為科學本來就是取決於----知覺者,
因為科學本來就是來自於----世間種種現象,
因此,如同沒有所謂的"超自然"一樣,同樣沒有所謂的"超科學",
我們能否理解自然現象法則,
只是取決於我們能運用多少的科學知識而己,
而我們能運用多少科學知識,只屬時間的落點問題而已,
說科學知識能解開一切現象或不能解開一切現象,只屬虛妄的假設,
因此,凡未能被科學知識理解的一切現象,都不離於科學觀,
科學,本來就不離開種種現象,
知覺者,本來就不離開種種現象,
科學,本來就不離開知覺者,
只要我們了解:
知覺者,科學,和現象,
三者之不可分割關係,
又何必要妄想出種種奇異怪狀的"上帝"來呢???????????
然而,
人所能應用的科學,是有限的,只落於人所能知覺的範疇中,
因此,人類科學只屬於偏面的自然法理,
明眼人所知覺的自然現象,與盲人甚有差異,
更何況是貓,狗,魚,龜,蚊,蜜蜂等等所知覺的自然現象呢???
再不要說靈異生命或外星生物所知覺的自然現象了,,,,,,
既然,每一種生命體所知覺的自然現象都不相同,
我們會問:到底那一種自然現象才是事物的真正定位呢????
(未完,見意見欄補充,,,,,,,,,,)
2010-06-12 02:09:03 補充:
(在此繼續回答:)
既然,每一種生命體所知覺的自然現象都不相同,
我們會問:到底那一種自然現象才是事物的真正定位呢????
我會回答你:自然現象本身是沒有既定的形體性態,
所謂的「定」,只是依附於某一種生命體而言說之,
比如說:人所知覺的蘋果,是取決於人所知覺,
離開了人的知覺,蘋果此等事物,無法被確定,
色盲人無法觀察蘋果是紅色,
因此,色盲人所知覺的,就沒有所謂「蘋果是紅色」的自然法理,,,
盲人連蘋果也無法觀察,,,,,,只能靠觸摸,,,,
既然種種現象要如何成形,是取決於種種不同的知覺者決定,
如此,現象本身就沒有所謂的既定設計,
又何來有所謂的「智慧設計論」呢???????
2010-06-12 02:09:26 補充:
如果說,
明眼人所知覺的世間現象是真實,
為甚?不說色盲人所知覺的世間現象是真實呢???
為甚?不說盲人所知覺的世間現象是真實呢???
為甚?不說貓,狗,魚,龜,蚊,蜜蜂,靈界,外星人等等,,,,
所知覺的世間現象是真實呢???
因此,只能說:
從人的角度而言,人所知覺的世間現象是真實,
但相對於其他生命而言,就是不真實,
如此,我們得出一個結論:
自然現象,,,,,本身並沒有必然的真實性,
因此,自然現象種種生成的事物,根本就是不實在的,
2010-06-12 02:09:40 補充:
人所知覺的世間蘋果,是來自人的知覺,而不是來自「上帝創造」,
而人與蘋果所構成的關係,是一種自然現象,
離開人知覺,蘋果此等事物,就無法確定了,故不實在,
既然不實在,事物的本來屬性,就是------虛空,
既然自然現象所引發的事物本來是不實在,本性是虛空,
那?,自然現象本身----就是虛空不實在的,
真正的上帝-----也就是「虛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