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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李登輝當年提出的主張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屬於互不統屬的兩個國家,所以發表的演說被簡稱為兩國論 .
廣義來看:「兩國論」可以含混解釋為「一個﹝中華﹞民族、兩個國家」(two states in one nation);可以詮釋為江丙坤1993年在APEC所提的「階段性兩個中國」,也可以鬆散解釋為陳水扁的「兩個華人國家」.
陳水扁主張的則是眾所週知的"一邊一國 "論.
最原始的主張,是泛指支持台灣人及思想解放的中國人對於台灣(不再稱為中華民國)與中國(特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乃非屬於同一國家的主張,或實際看法;最早是前立法委員沈富雄於第二屆立法委員選舉中之競選口號,後為時任中華民國總統的陳水扁於2002年8月2日在日本東京舉行的世界台灣同鄉會第二十九屆年會上,透過視訊會議發言向與會人士提出.
兩者主張表面內容差異不大,內涵則各自認為台灣遠自清朝之後即脫離中華政治圈,且二戰之後便已自然產生國際法上名義上之宗主國(或稱保護國),李登輝認為日本才是台灣主權長期以來的實際擁有者;陳水扁則認為台灣是美國二戰之後的受托管者,因此美國實際握有台灣的監護權.
至於政黨主張方面:
民進黨早期主張為「邁向正常國家 廢除國統綱領」,之後又主張「台灣前途由台灣公民公投自決」;執政之後則有「四不一沒有」以及:台灣要獨立、台灣要正名、台灣要新憲、台灣要發展與一邊一國論.
台聯黨則提出四項原則,分別為「穩定政局、振興經濟、鞏固民主、壯大臺灣」,並以"支持國家正常化、提倡轉型正義、推動臺灣本土化運動"為其創黨理念.
建國黨主張「以建立新而獨立的臺灣共和國,維護臺灣國民及其世代子孫追求民主、自由、安全、公平、幸福的權利為永不改變的最高宗旨」,主張立刻建立臺灣共和國,認爲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中國國民黨在臺灣的統治爲非法.
2010-06-24 05:32:31 補充:
我是很認真的想替網友解答問題
純粹是在知識上互相研究探討
並無任何黨派或政治上的偏見
也希望版主能自行比對最佳解答
而不要交給網友投票
因為那對認真查找資料的人是一種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