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經文記載對同性戀看法

2010-06-07 5:06 pm
我想了解基督教對同性戀看法?
誰知道是否有這段經文記載?
如有請告知是記載在那倦那章那節
謝謝~

回答 (3)

2010-06-09 4:25 am
羅馬書1:24-27: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提摩太前書1:9-11: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這是照著可稱頌之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
利未記20:13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猶大書7: “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

真基督徒對同性戀者有甚麽看法?
哥林多前書6:9-11: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以往有上述不潔行為的人, 只要戒絶這些敗行, 謹守耶和華的正義標準, 堅信上帝會通過基督寬恕一切罪過, 就能在上帝面前享有無愧的良心。 他們改過自新以後, 就可以被基督徒會衆接納。
真基督徒知道, 只要真心渴望蒙耶和華悦納, 任何根深蒂固的不良慾望都能够遏制。 無論錯誤的慾望是由遺傳引發, 還是由身體或環境造成, 都一定能够克服。 有些人天性衝動, 也許很容易發怒, 可是明白上帝的旨意之後, 由於渴望蒙上帝悦納, 再加上聖靈的幫助, 結果學會自制。
一個人也許酒癮很深, 可是由於愛戴上帝, 結果戒掉酒癮, 不致淪為酒徒。 類似地, 一個人也許對同性有强烈的慾望, 只要聽從聖經的勸告, 也不致淪為同性戀者。
耶和華絶不會悦納不思悔改的人。 他十分仁慈, 樂意幫助真心悔改的人, 讓他們“脱去舊品格和舊行為”, “穿上新品格”。 可是, 他也立場堅定, 清楚表明耽於錯誤行為的人要承受甚麽惡果。
聖經對同性戀有甚麽看法?
2010-06-08 6:21 pm
1. 關於聖經針對同性戀的經文其實並不多,而且主要是針對同性性行為,在此抽出幾段較具代表性的列出:

a.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二24)
b.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未記十八22)
c. 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一26-27)

2. 基督教對同性戀的看法並不統一,不同宗派有不同看法,甚至同一宗派亦有不同,難以一一列出。個人認為同性戀是一種偏差心理。在此想略略一談一個常被爭議的論題,坊間常稱同性戀傾向是先天性,實際上卻仍無定論。但即使真的屬於天生,卻仍不足以作為『正常』或『個人喜好』的理據,事實上人類很多偏差心理/傾向都是天生的(如孿童癖、近親情結、暴力傾向等等),社會大眾對這些先天性的問題也不會以『認同』對待。但必需清楚一點,雖然認為同性戀屬偏差行為,卻並不認同對同性戀者作任何歧視、侮辱、無限上崗等等。心理上有偏差並不等如必定對人有所傷害,而且同性戀比較其他偏差傾向往往具較低侵害性(實際上多數情況都不帶侵害性)。基本上,我個人並不會指責任何並無傷害別人的同性戀者,正如我也不會指責任何並無傷害別人的人貪心、自私等等。(在此絕無暗示同性戀與自私、貪心有何關係,只是隨意舉例而已。)
2010-06-07 8:24 pm
利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羅1: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林前6: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提前1:10 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聖經教導裡,所不接受的是同性戀「行為」,但要愛同性戀「者」
所不能認同的是「行為」,但我們要愛這個「人」^^

從聖經、專家、生物學者與醫師的角度看同性戀

http://bibletimes.netfirms.org/jesus/read.php?tid=13592
(三十多篇文章)


首先聲明,我高中就有同學是這樣的人,若身邊有人向我出櫃,我不會閃他遠遠的

但是我覺得同性戀就和人性中種種的罪一樣,我們應盡可能「戰勝」、「克服」,我還是會希望對方成為異性戀者或和異性結婚,因此應該多為自己禱告,求上帝「挪去這根刺」
當然,就算上帝允許這根「刺」留著,我也不會說因為他有這樣的傾向因此必定下地獄
總之一句,希望對方盡量「得勝」,但不願見到對方因此太愧疚而遠離神,那反而更不好了




有人質疑基督徒不能做這做那
其實,您知道嗎?真正的「自由」是在基督裡
不良的習慣只會浪費我們的時間、金錢與精神
例如有些人迷戀色情網站
為此消耗個人的精力與寶貴的時間
有些人喜歡抽菸喝酒
但這些錢若用在其它方面
相信對他的幫助會更大!

有人說,信耶穌就被「束縛」,不能做這做那
但事實上做「罪惡的奴隸」,才是真正的「不自由」^^
靠著耶穌得著「新生的生命」,活出上帝的美好形像
那才是美好的人生喔!^^


讓我們在基督裡得到「真正的自由」!得著「釋放」!
不要做罪惡的「奴隸」
祝福您!^^


歡迎參考「主耶穌基督使這些人得到嶄新的生命」
http://bibletimes.netfirms.org/jesus/read.php?tid=13393


基督信仰的教義是──
上帝差派耶穌為世人的救主,只要悔改接受祂,罪就能被赦免,得到永生,詳解如下:
世人被罪所轄制,故有死亡疾病煩惱,而福音就是上帝藉耶穌要讓世人與祂和好,重新建立被犯罪所破壞的關係。上帝造世人原意要我們與祂同在,並要受託去管理受造的世界,人原本是有權柄與榮耀,但因罪而失去,於是藉著耶穌基督而被挽回、過犯被赦免、重新恢復尊貴身份,將來與上帝一同管理新天新地,那是一個永恆福樂的新宇宙,公義和平永居其中,不再有痛苦與悲傷。
詳細說明請連結:「基督徒是『未來世界』的“王”」

http://bibletimes.netfirms.org/jesus/read.php?tid=13446


延伸閱讀:
當拜造物主(上帝),莫拜受造者(神明)/主耶穌帶你去「美麗"新"宇宙」^^
http://bibletimes.netfirms.org/jesus/read.php?tid=16706




是的!靈界確實存在!
天堂陰間經歷:
http://bibletimes.netfirms.org/jesus/thread.php?fid=133
(有上百篇真實故事!也有臺灣人的見證及他們的聯絡方式)
是啊!
其實信仰絕非只為求心靈平安,也不是僅僅為了勸人為善
畢竟人死非如燈滅,還有靈魂「永恆」的問題
我們應嚴肅思考「永恆的歸處」在何方^^

(我們不要只看現有的「物質界」,還要思想「永恆」的問題)


有些人在知識+散播汙蔑基督信仰的文章,以下做出澄清:
http://bibletimes.netfirms.org/jesus/read.php?tid=13480

以下網站文章多達三千篇,我們提供您基督信仰的正確內涵
http://bibletimes.netfirms.org/jesus/thread.php?fid=119
內容:
達文西密碼「問題」、聖經預言、天堂陰間異象、個人見證、聖經科學見證、考古論證,基督信仰疑惑解答、神創論VS.演化論


收錄日期: 2021-04-11 16:14: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607000051KK0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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