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事好長.. 唔好意思....
但係好希望你既然入左黎,就幫幫我,因為真係好急唔知點做
件事係咁既.
上個月我老闆L小姐離港前(某星期6)係舖頭點好哂成間舖既存貨,全程由佢一個人負責,冇其他人參與.
然後係L小姐離港期間(2日)我就負責開舖做生意,係呢2日期間都係我自己番工,
冇其他同事.
之後係老闆L小姐回港番舖頭後佢發生舖頭唔見到30件貨品,約值$7000,
當日(回港後)係佢自己一個人先番舖頭,貨亦係佢自己一個人點數既.
咁佢就懷疑係我做,因為舖頭條KEY只有我同佢有,無第3者,
但係我冇做過,於是我向L小姐提出報警既提議,要求佢指控我偷佢野.
之後軍裝警察同沙展黎到問話落口供,後來CID亦有到場再次落口供,
而當CID黎到之後,佢就將我同L小姐分開地點落口供,
但係落完之後警員冇畀任何REF.既野我,
例如口供副本,報案編號,警員編號.... 乜都冇..
係落口供時我向警員提問有關我薪金應該幾時向L小姐拎,
警員提議我應即時取回...
但L小姐以勞工法例指佢有權KEEP份糧7日,並指有消息會通知我番去拎糧.(當時已經即時結束勞資關係.)
事發十幾日之後,警方完全零消息,
冇連絡過我,既冇拉我,又冇跟進..
基於已過7日都未出糧,我就打電話畀L小姐問佢幾時出糧畀我...
L小姐指案件仍然查緊,未完,要等查完先再"上堂"
對此家人好擔心件事對我會有影響,我又擔心會否影響到我而家搵工作,
於是昨晚就打左電話去警署問問情況,
但係打去之後..... 接聽既警員話"搵唔到呢單案"...
其後問左好多好多有關案件既資料才"哦! 搵到啦"
之後佢就話L小姐無論點都應該先出糧畀我,
而家已經過左7日,我可以選擇告L小姐..........
然後佢畀左一個電話號碼我,話係負責我呢件案既小隊,有咩問題可以搵佢地問,
結果我就打左電話去,不過一直都冇人聽,只係長"嘟"
問題黎啦:
1.)其實呢單案件係咪已經完左? 定未完?
2.)咁我而家應該點做? 打唔到電話,係咪要親身出警署問?
3.)我係咪應該唔好等單案完,直接問L小姐出糧,佢唔肯出就可以告佢?
4.)如果我而家搵工,洗唔洗同對方講我而家牽涉係單案件中?
5.)承上,唔講會唔會犯法?
20分,,,,,, 急問!
無言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