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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內容:
http://www.cmab-cd2012.gov.hk/doc/package/package_c.pdf
當局建議,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人數由800人增至1,200人;選委會4大界別以相同比例增加委員名額,即每個界別增加100個議席。
其中政界新增的100個議席中,75席分配予民選區議員,加上原有的42個議席,共有117個議席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委任區議員不參與互選。餘下25個新增議席,10席分配予立法會議員,政協和鄉議局分別增加10席和5席。
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人數維持在選舉委員會人數的八分之一,即相應增至140人;現階段不設提名人數上限,亦不改變行政長官不屬於任何政黨的規定,但長遠可作檢討。
增民選區議員議席
立法會議席數目由60席增至70席,分區直選和功能界別各佔35席。新增的5個功能界別議席,以及原有的1個區議會議席,全數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即委任區議員不參與互選。
建議的互選方式採取「比例代表制」,並維持現時非中國籍和持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永久居民,可參選12個功能界別議席的安排。
唐英年表示,這方案的優點是充分借助民選區議員具備的廣泛民意基礎,加大兩個產生辦法的民主成分;特別是在立法會功能界別選舉方面,不再增加「傳統」功能界別議席,令41個即接近6成議席,直接或間接由地區選舉產生。
他說,注意到民意調查顯示,逾6成受訪市民贊成取消區議會委任制,政府也對取消這制度持開放和積極態度。為了回應有關訴求,在立法會通過2012年兩個產生辦法建議方案後,將盡快在本地立法層面提出相關建議,供社會討論。
全體議員為六十人
根據《基本法》附件1及附件2,2012年兩個產生辦法的修訂,須得到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唐英年表示,經過詳細考慮後,認為應以立法會的全部認可議員,即60名議員,而非在當其時實際在任的全體議員,作為計算基數。
換句話說,政府的建議方案必須獲得最少40名議員支持,才算是獲得立法會通過。唐英年強調,相信這個建議方案最有機會得到多數市民、立法會、行政長官及中央接受,令2012年香港政制能向前發展,不再原地踏步。
通過這個方案,可為立法會日後全面普選訂下方向,包括不再增加傳統功能界別,並以全體合資格選民作為選民基礎,體現立法會選舉最終要符合普及、平等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