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方案內容

2010-06-06 12:56 am
點解d人一味就叫人支持政改, 一係就一味叫人反對政改. 但又唔講解吓政改內容是什麼?

究竟政改內容是什麼? 點解要支持? 對港人有什麼得著?

反對的人又點解要反對? 有什麼理據要反對?

回答 (2)

2010-06-06 2:16 am
✔ 最佳答案
政改內容:http://www.cmab-cd2012.gov.hk/doc/package/package_c.pdf


當局建議,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人數由800人增至1,200人;選委會4大界別以相同比例增加委員名額,即每個界別增加100個議席。


其中政界新增的100個議席中,75席分配予民選區議員,加上原有的42個議席,共有117個議席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委任區議員不參與互選。餘下25個新增議席,10席分配予立法會議員,政協和鄉議局分別增加10席和5席。


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人數維持在選舉委員會人數的八分之一,即相應增至140人;現階段不設提名人數上限,亦不改變行政長官不屬於任何政黨的規定,但長遠可作檢討。


增民選區議員議席


立法會議席數目由60席增至70席,分區直選和功能界別各佔35席。新增的5個功能界別議席,以及原有的1個區議會議席,全數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即委任區議員不參與互選。


建議的互選方式採取「比例代表制」,並維持現時非中國籍和持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永久居民,可參選12個功能界別議席的安排。


唐英年表示,這方案的優點是充分借助民選區議員具備的廣泛民意基礎,加大兩個產生辦法的民主成分;特別是在立法會功能界別選舉方面,不再增加「傳統」功能界別議席,令41個即接近6成議席,直接或間接由地區選舉產生。


他說,注意到民意調查顯示,逾6成受訪市民贊成取消區議會委任制,政府也對取消這制度持開放和積極態度。為了回應有關訴求,在立法會通過2012年兩個產生辦法建議方案後,將盡快在本地立法層面提出相關建議,供社會討論。


全體議員為六十人


根據《基本法》附件1及附件2,2012年兩個產生辦法的修訂,須得到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唐英年表示,經過詳細考慮後,認為應以立法會的全部認可議員,即60名議員,而非在當其時實際在任的全體議員,作為計算基數。


換句話說,政府的建議方案必須獲得最少40名議員支持,才算是獲得立法會通過。唐英年強調,相信這個建議方案最有機會得到多數市民、立法會、行政長官及中央接受,令2012年香港政制能向前發展,不再原地踏步。


通過這個方案,可為立法會日後全面普選訂下方向,包括不再增加傳統功能界別,並以全體合資格選民作為選民基礎,體現立法會選舉最終要符合普及、平等的原則。
2010-06-06 6:21 am
政改內容民政事務署應該有得鑼到/

收錄日期: 2021-04-17 00:08: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605000051KK0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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