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架構(部門名,職位名)

2010-06-05 7:16 am
公司架構(部門名,職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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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2010-06-07 9: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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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架構按公司的經營模式、業務和規模等因素而定,很難一概而論。雖然如此,最基本的架構是一樣的。

有限公司

在香港最為普遍的經營模式是有限公司。規模小的有限公司只會有股東、董事和一個小的工作團隊。股東和董事可分別由不同的人士擔任,也可兼任。較有規模的公司會有以下架構:

股東:

是有限公司的投資者,也是擁有者,有權收取股息、任免公司董事和查看公司賬目等。但股東是不會直接參與公司的日常運作的。

董事局:

董事局是有限公司的最高管理層,由董事局主席主持董事會議。董事局有最高決策權,並負責製定經營方針。

行政總裁〔CEO〕:

一般而言,只有規模較大,部門較多的公司才開設這個職位的。CEO直接向董事局負責,執行董事局的決議。CEO的另一個重要職務是定期和部門經理開會,向他們發出指令、聽取他們的匯報和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

公司主席兼任行政總裁也是很常見的。

部門:

公司根據其業務進行分工,開設不同部門,由部主管 / 經理領導。部門人數多一點的,會有副經理。常見的部門包括:

1. 人事部 — 負責人事任免、升職、調職和其他公司行政工作等;
2. 營運部 — 負責處理產品或服務訂單、提供產品或服務和支援等工作;
3. 銷售部 — 負責推廣及銷售產品或服務;及
4. 會計部 — 負責公司收支等財務計算和記錄。

出版社有編輯部;製造商有產品開發部、工廠和實驗室;服務業有客戶服務部等。

合伙經營

架構比較簡單。基本上,合伙經營的投資者和管理者多數是同一班人。開設的部門因業務性質而定。也可以有上述部門。



收錄日期: 2021-04-16 22: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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